
犹传讯。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刘整》:“婢 采音 举手查 范 臂,求摄检,如诉状。輒摄 整 亡父旧使奴 海蛤 到臺辩问。”
“摄检”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及用法可归纳如下:
指传讯、拘捕审问的行为,常见于古代司法文书。该词由“摄”(拘捕)和“检”(查验)组合而成,强调通过官方程序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
最早见于南朝梁代任昉的《奏弹刘整》:
“婢采音举手查范臂,求摄检,如诉状。辄摄整亡父旧使奴海蛤到台辩问。”
(意为:婢女采音举手指认范某手臂伤痕,请求官府传讯,随后将刘整亡父旧仆海蛤拘至公堂审问。)
该词属于古汉语司法术语,现代汉语中已极少使用,仅见于历史文献或相关研究。
摄检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词,包括"摄"和"检"。"摄"的部首是手,笔画数为7;"检"的部首是木,笔画数为11。
摄检这个词的来源较为简洁明了。其中,“摄”字源于“职业”一词。“检”字源于“检查”一词,对联结为节育检查、计划生育检查的通称。
在繁体字中,“摄”字保留了原有的形态,而将“检”字中的“木”换成了“木”字的繁体形式“艹”,变为“檢”。
古时候,“摄”字的写法与现代相同,而“检”字的写法较为不同。古代的写法中,“检”字的上部是“木”,下部是“人”,两者结合形成“柬”字。
1. 医生建议每年进行一次摄检,以确保身体健康。
2. 专家团队将对这个项目进行摄检,以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摄影、摄像、摄影师、摄像机、摄取、摄食等。
检查、审查、查验、考察等。
放任、放松、忽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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