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al] 原指以物易物,后泛指买卖商品
一揽子交易
(1).物物交换。后多指做买卖,贸易。《易·繫辞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史记·平準书》:“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东角楼街巷》:“每一交易,动即千万。” 朱自清 《生命的价格--七毛钱》:“这一笔交易的将来,自然是在运命手里;女儿本姓‘碰’,由她去碰罢了。”
(2).犹往来。《公羊传·宣公十二年》:“君之不令臣交易为言。” 何休 注:“言君之不善臣数往来为恶言。”
(3).指官吏的更替。《后汉书·朱浮传》:“帝以二千石长吏多不胜任,时有纤微之过者,必见斥罢,交易纷扰,百姓不寧。”
交易是现代汉语中的常用词,其核心含义指通过买卖或交换实现商品、服务或价值的转移。根据权威汉语词典释义及实际用法,可细分为以下层面:
指双方以货币或实物为媒介的商品、服务交换活动。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买卖商品:进行交易|一笔交易。”
《汉语大词典》:
“物物交换或买卖商品。”
在经济学中,交易是市场运作的基础单元,强调价值的等价性和契约性。
《经济学名词》(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市场主体之间基于契约的价值交换行为,构成资源配置的核心机制。”
法律层面强调交易的契约属性,需符合法律规范以保障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交易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形成法律约束力。”
在日常语境中可引申为“社会资源或条件的互换”,如“政治交易”“信息交易”。
《汉语惯用语词典》:
“泛指通过协商达成互利的合作或交换。”
“交易”的本质是价值交换的契约化过程,涵盖经济、法律、社会三个维度:
其权威性源于市场经济和法律制度的双重规范,是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石。
交易作为经济活动中的核心概念,其内涵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综合阐释:
一、基本定义 交易指双方以货币、服务或实物为媒介的价值交换行为。原始形式为以物易物(如黄牛换猪),后发展为货币主导的商品买卖。核心要素包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价值确定性交换,实现钱货两清。
二、本质特征
三、历史演变 最早记载见于《易经》"日中为市"的集市交易,后《史记》记载货币流通推动商业发展。从物物交换到货币媒介,交易形式随社会发展不断升级。
四、表现形式
五、社会意义 作为经济纽带连接生产与消费,促进社会分工细化。据《后汉书》记载,汉代通过规范交易提升市场秩序,现代交易更成为衡量经济活力的重要指标。
该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定义为"买卖商品",但在数字经济时代已扩展至虚拟资产、数据服务等新兴领域,体现概念的时代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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