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墙上所筑小窗孔,备瞭望和射箭之用,如人眼目,故名。
"箭眼"是汉语中具有历史军事属性的专有名词,指古代城墙防御体系中的特殊射击设施。《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城墙或堡垒上设置的射箭孔洞,供守军向外射击"(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9卷)。这一建筑构件在军事工程学中具有双重功能特征:
建筑形制
呈纵向矩形开孔结构,外口宽度约20-30厘米,内口扩至50-60厘米,符合《营造法式》记载的"外狭内阔"构造标准(来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这种漏斗状设计既保证射击视野,又能有效防护射手。
防御功能
箭眼多设置于城墙"女墙"部位,与"雉堞"形成立体防御网。明代《武备志》载其"高三尺六寸,广一尺二寸",确保弓箭可覆盖城墙下30-60度的死角区域(来源:中华书局《武备志校注》)。
历史应用
考古发现证实,北宋汴京城墙平均每丈(3.2米)设箭眼两处,与《东京梦华录》"每垛皆设射孔"的记载相符(来源:文物出版社《北宋东京城遗址考古报告》)。居庸关长城现存箭眼遗迹显示,重要关隘会采用双层箭眼设计以增强火力密度。
演变考释
该词最早见于《旧唐书·李光弼传》"凿箭眼以拒史思明",至清代《工程做法则例》已形成标准化建造规范,其形制演变反映冷兵器时代城防体系的技术发展(来源:商务印书馆《中国军事制度史》)。
根据多个词典和文献资料,“箭眼”一词的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综合解释:
基本定义
“箭眼”指古代城墙上修筑的小窗孔,用于瞭望敌情和射箭防御。其形状类似人眼,因此得名。这种结构既保障了守城士兵的视野,又能在隐蔽状态下攻击敌人。
历史背景与功能
方言中的延伸用法
在湖南耒阳、安仁等地方言中,“箭眼”被用来代指普通窗户。这一用法被认为是古汉语词汇在方言中的遗存。
“箭眼”最初为军事术语,后因语言演变衍生出方言含义。需注意,其核心含义仍以城墙防御结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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