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监斩。 清 顾炎武 《中宪大夫山西按察司副使寇公墓志铭》:“狱上,有旨五人俱梟示,抚按命公监刑。” 清 景善 《庚子日记·七月初七日》:“ 澜公 监刑,语 袁 谓:‘汝尚敢胡説乎?’”
“监刑”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jiān xíng,其含义及用法如下:
“监刑”指监督执行死刑的行为,即古代司法体系中官员对死刑犯处决过程的监督职责,常被称为“监斩”。例如清代文献记载的官员受命监刑的场景(如《中宪大夫山西按察司副使寇公墓志铭》)。
在部分语境中,“监刑”可能引申为对刑罚执行的全过程监督,例如现代司法中的死刑复核制度也蕴含类似逻辑。需注意该词主要用于历史或特定法律文献,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清代司法制度相关文献或《汉语大词典》释义。
监刑是一个包含两个字的汉字词语,由“监”和“刑”组成。
首先来看“监”字,它是由“亻”(人)部首和“⺈”(⺈)部首组成。作为左边的部首“亻”表明该字与人相关,而右边的部首“⺈”代表了读音。“监”的本意是特定职务或负责监管的人。
接下来看“刑”字,它是由“刂”(刀)部首和“开”部首组成。左边的部首“刂”表示与刀有关,右边的部首“开”则代表了读音。“刑”的原本意思是通过对犯人施加身体上的痛苦来进行惩罚。
将两个字组合起来,“监刑”指的是负责对犯罪行为进行监管和刑罚的工作。
该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字的演变过程。在繁体字中,这个词的写法保持不变。
古时候的汉字写法可能与现代有所不同。目前知晓的是,古代写作“监刑”的汉字形状与现代基本一致,没有太大变化。
以下是一些使用“监刑”这个词的例句:
组词:
- 监狱
- 监察
- 监管
近义词:
- 矫正
- 惩治
- 管辖
反义词:
- 放生
- 宽容
- 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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