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时攻城战车。六轮,上横大木为脊,长一丈五尺,高八尺,上尖下方,外蒙以生牛皮,内载十人;推逼城下,以攻城作地道。见 明 茅元仪 《武备志·军资乘攻二》。
尖头木驴是中国古代军事史上一种重要的攻城器械,主要用于掩护士兵接近敌方城墙进行掘进或破坏作业。其名称形象地概括了该器械的核心特征与功能:
“尖头”指器械前部设计为尖锐的三角形结构,用于破开土石、减轻落石冲击;“木驴”则形容其主体为木质框架,顶部覆盖生牛皮等防护层,形似驴背,能有效抵御箭矢、火攻。士兵藏身其下推动前进,实现“自蔽攻城”的战术目标(《汉语大词典》第2册第1643页)。
主体为木质车架,顶部斜置尖顶防石结构,外层蒙覆生牛皮或铁皮,内部设支柱支撑。底部安装车轮,可容纳十余名士兵协同推进。其尖顶设计能有效分流夯土城墙的滚木礌石(《武经总要·攻城法》)。
主要用于:
该器械最早见于唐代《通典》记载,宋代《武经总要》详细收录其形制图样。南宋抵御蒙古攻城时,曾改良为“湿毡沙袋防火版”,增强防火性能(《宋史·兵志》)。明代后随火器发展逐渐淘汰,但“木驴”一词仍被《三国演义》等文学作品沿用,泛指攻城掩体。
需区别于刑具“木驴”。后者为元明时期针对女性罪犯的羞辱性刑具,与攻城器械无关联。军事语境中的“尖头木驴”始终特指攻城战具(《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古代兵器分册》)。
权威参考来源:
“尖头木驴”一词的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根据《武备志》《武经总要》等军事典籍记载,尖头木驴是宋代出现的攻城战车。其结构特征包括:
该词衍生为成语后,含义发生转变:
部分资料提及“酷刑工具”属性(如),但权威考据显示:
提示:若需了解相关成语的近义词,可参考“刚愎自用”“冥顽不灵”等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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