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减免死刑。 汉 荀悦 《汉纪·高祖纪四》:“﹝ 赵王 ﹞无藩国之义,减死可也,侯之过歟!”《新唐书·胶东王道彦传》:“詔减死,謫戍边。”《元史·世祖纪六》:“乙未,凡伪造宝钞、同情者并处死,分用者减死杖之。”
“减死”是古代法律术语,指在死刑判决中减免刑罚,通常表现为将死刑改为流放、贬谪等较轻的处罚。以下是详细解释:
“减死”字面意为“减免死刑”,指因特定原因(如功绩、身份或案情特殊)对原本应判死刑的罪犯从轻发落,改为其他刑罚。例如:
该词常见于古代文献:
“减死”体现了古代司法中的“慎刑”思想,多用于:
如今“减死”已非法律术语,但类似概念存在于“死刑缓期执行”或“特赦”制度中。该词现多见于历史研究或文学语境,用于描述古代司法案例。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可参考《元史·世祖纪》《新唐书》等古籍原文。
《减死》是由“减”和“死”两个字组成的词语,意思是减少或降低死亡的数量或程度。
“减”字的部首是“冖”,总笔画数为4。
“死”字的部首是“歹”,总笔画数为6。
《减死》是现代汉语的一个词语,没有确切的来源渊源。
繁体字“減死”与简体字的“减死”意思相同。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减”字与现代形式相似,而“死”字在古代有时会写作“歺”。
1. 通过科学技术和医疗手段的不断进步,人们对疾病的认识和治疗方法也在不断减死人数和提高存活率。
2. 有效预防措施的推行可以大大减死************的发生。
减少、减轻、减缓、减低、减弱、减肥等。
降低、削减、抑制。
增加、加重、加剧。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