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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节的意思、假节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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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节的解释

(1).假以符节,持节。古代使臣出行,持节为符信,故称。《汉书·平帝纪》:“遣太僕 王惲 等八人置副,假节,分行天下,览观风俗。”

(2). 汉 末与 魏 晋 南北朝 时,掌地方军政的官往往加使持节、持节或假节的称号。使持节得诛杀中级以下官吏;持节得杀无官职的人;假节得杀犯军令者。《后汉书·袁术传》:“ 李傕 入 长安 ,欲结 术 为援,乃授以左将军,假节,封 阳翟侯 。”《晋书·职官志》:“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周书·泉企传》:“ 孝昌 初,又加龙驤将军、假节、防 洛州 别将,寻除 上洛郡 守。”至 隋 唐 时,持节、假节已有名无实,但仍通称出任刺史、太守为假节。 唐 范摅 《云溪友议》卷四:“及假节 邕交 ,道经 湘口 , 零陵 郑太守史 与 京 同年,远以酒乐相迓。”

(3).借用符节。《战国策·燕策二》:“故假节於 魏王 ,而以身得察於 燕 。” 鲍彪 注:“时诸侯不通,出关则以节假之。”参见“ 符节 ”。

(4).虚伪的节操。《逸周书·官人》:“言行不类,终始相悖,外内不合,虽有假节见行,曰非成质者也。”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假节"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重要授权形式,指帝王将象征权力的符节临时授予官员,使其在特定事务中代行皇权。该制度常见于汉代至魏晋时期,其内涵可从三方面解析:

一、制度本义与权力象征

"假"为"暂借"之意,"节"指以竹、金属制成的符节,代表帝王权威。《汉语大词典》释为"临时授以符节,赋予处置军政事务之权"。《后汉书·百官志》记载,假节者在外可代行天子令,但无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的权限,需事后复命。

二、历史演变与等级划分

汉代假节主要用于军事将领出征,如《资治通鉴·汉纪》载霍光"假节治兵于长安"。魏晋时期发展为三级授权制:假节(战时专杀犯军令者)、持节(专杀无官位者)、使节(可杀二千石以下官员),此制详见于《晋书·职官志》。

三、行政实践与权力边界

假节官员在辖区内可调动军队、任免官吏,但不得干预中央直属机构事务。《周礼·秋官》郑玄注强调"假节者权出于上,事讫皆须返节",说明其临时性与皇权制约特性。唐代杜佑《通典》指出该制度本质是"以轻驭重"的中央集权手段。

参考来源:

  1.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汉语大词典》
  2. 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点校本
  3. 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二十四史校注本
  4. 郑玄《周礼注》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网络扩展解释

“假节”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特殊称谓,在不同历史阶段具有多重含义,主要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符节使用(核心含义)

指皇帝授予臣子符节作为临时权力象征,代表帝王行使职权。符节原为外交使臣的身份凭证,如《汉书·平帝纪》记载派遣使臣"假节"巡行天下。

二、军政职衔(汉末至南北朝)

自汉末起成为地方军政长官的加衔,按权限分为三级:

  1. 使持节:可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相当于郡守级)
  2. 持节:可诛杀无官职者,军事期间等同使持节
  3. 假节:仅军事期间可处决违反军令者 典型案例见《后汉书·袁术传》李傕授袁术"左将军,假节"。

三、历史演变

四、特殊语境

偶指"虚伪的节操",属文学引申义。

注:以上综合汉典权威释义(-2)及《后汉书》《晋书》等史料佐证(-9),建议查阅《中国历代职官辞典》获取更完整制度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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