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诨名。 鲁迅 《华盖集续编·可惨与可笑》:“去年有些‘正人君子’们称别人为‘学棍’‘学匪’的时候,就有杀机存在,因为这类诨号,和‘臭绅士’‘文士’之类不同,在‘棍’‘匪’字里,就藏着可死之道的。” 沙汀 《丁跛公》:“那个诨号 干黄鳝 的青年人,站在柱子边干嗝着。”
“诨号”是汉语中一种特殊的称谓形式,主要用于戏谑、幽默或讽刺的语境,具体解释如下:
诨号又称“绰号”“外号”“浑名”等,是除姓名、字、号之外的一种非正式称谓。它通常由他人根据当事人的外貌特征(如“九条龙”)、性格特点(如“霹雳火”)、特殊经历(如“钻天哨”)或行为习惯(如“赖小鼠”)等赋予,带有明显的调侃或讽刺色彩。
部分资料指出“诨”字本应读作“xùn”(去声),但现代普遍接受“hùn hào”的读音。这种差异可能与方言或历史演变有关。
诨号常与“绰号”混用,但后者更中性,而诨号更强调戏谑成分。其他关联词包括“插科打诨”“谑笑”等。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语言学考据,可参考百科类来源(如、8、9)。
《诨号》是一个汉字词语,具有口语化的意味,常用于代指嘲笑、讥讽、调侃等词汇。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偏少使用,多见于旧时文言文或大型古代戏曲中。
《诨号》的拆分部首为讠(讠是“言字旁”,意为与语言相关的汉字部首),其拼音为米,总计9画。
《诨号》一词源自中国古代文化,最早见于古代戏曲文学中的人物称谓或者戏曲表演时对某一角色的恶搞嘲弄。其中,“诨”指的是讥讽、调侃的意思,“号”指的是符号或标志的意思。在繁体字中,诨号同样表示为《诨号》。
在古时候汉字写法中,诨号的字形与现在基本保持一致,没有太大变化。
1. 他直接在嘴里罚了自己一个《诨号》,引来了一阵欢笑。
2. 小明在戏曲表演中一出场就引来了一片《诨号》声。
3. 这个演员经常拿《诨号》开玩笑,把气氛调动起来。
1. 诨笑:指嘲笑、讥讽,使用诨号来调侃。
2. 诨谐:指以诨号的方式进行谐音搞笑。
3. 诨臆:指利用诨号揣测、猜测他人的意图或用意。
1. 讥讽:指通过嘲笑、调侃来表达不满或挖苦的意思。
2. 嘲弄:指以嘲笑、揶揄等方式对别人进行戏弄或取笑。
褒扬:指称赞、表扬他人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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