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诨名。 魯迅 《華蓋集續編·可慘與可笑》:“去年有些‘正人君子’們稱别人為‘學棍’‘學匪’的時候,就有殺機存在,因為這類诨號,和‘臭紳士’‘文士’之類不同,在‘棍’‘匪’字裡,就藏着可死之道的。” 沙汀 《丁跛公》:“那個诨號 幹黃鳝 的青年人,站在柱子邊幹嗝着。”
“诨號”是漢語中一種特殊的稱謂形式,指根據人物特征、行為或轶事所取的戲谑性别名,常見于非正式語境。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字源與結構
“诨”為形聲字,從“言”部(與語言相關)、“軍”聲,本義指诙諧逗趣的言語。《說文解字》釋“诨”為“擾也”,後引申為插科打诨的調侃行為。與“號”(稱號)結合後,特指以幽默或誇張手法概括人物特點的别名。
語義特征
诨號多體現民間語言的生動性,如《水浒傳》中“黑旋風”李逵、“智多星”吳用等,均以外貌或能力特征命名。現代使用中,诨號既可含親昵意味(如“小諸葛”),也可帶諷刺色彩(如“鐵公雞”),語境依賴性較強。
社會功能
诨號具有标識群體身份、強化記憶的作用。民俗學者鐘敬文指出,诨號是民間“以俗見雅”的文化現象,通過誇張類比反映社會評價。例如唐代詩人李白因灑脫不羁被稱“詩仙”,杜甫因憂國情懷得號“詩聖”。
與别號的區别
诨號強調戲谑性,而文人别號(如蘇轼“東坡居士”)多表達志趣。語言學家王力在《漢語史稿》中強調,诨號的生成邏輯更貼近口語,且傳播過程常伴隨轶事流傳。
“诨號”是漢語中一種特殊的稱謂形式,主要用于戲谑、幽默或諷刺的語境,具體解釋如下:
诨號又稱“綽號”“外號”“渾名”等,是除姓名、字、號之外的一種非正式稱謂。它通常由他人根據當事人的外貌特征(如“九條龍”)、性格特點(如“霹靂火”)、特殊經曆(如“鑽天哨”)或行為習慣(如“賴小鼠”)等賦予,帶有明顯的調侃或諷刺色彩。
部分資料指出“诨”字本應讀作“xùn”(去聲),但現代普遍接受“hùn hào”的讀音。這種差異可能與方言或曆史演變有關。
诨號常與“綽號”混用,但後者更中性,而诨號更強調戲谑成分。其他關聯詞包括“插科打诨”“谑笑”等。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語言學考據,可參考百科類來源(如、8、9)。
擺龍門陣般輸跋嘴背饑荒北鄰鞴绁邊朔補痕稱慶丑劇出貸丁珰頂踵盡捐第五縱隊風衢腹悲富富有餘汗瘢號簿剪錢蛟水解绂姬漢雞籠景铄金運九雒戟支竣盡楷體龍頭人淪落闾山靡堅名姓末泥秋鼙全恉日契日許時間睿木傷風敗化上學韶箾深圖遠算蜀鹿說情私念天行症候挺胸疊肚亡君未焚徙薪溫富五權憲法霧袖污言穢語無朕詳案席不暇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