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授(官职)。《周书·泉企传》:“朝廷又以其父临危抗节,乃令袭爵 上洛郡公 ,旧封听回授一子。”《北史·隋纪下·炀帝》:“自今已后,诸授勋官者,并不得回授文武职事。” 宋 洪迈 《容斋四笔·京丞相转官》:“十二月敕局赏,当得两官,以一回授,一转光禄。”
亦作“廻授”。古代官员把所得的封赠呈请改授他人。《隋书·达奚长儒传》:“餘勋廻授一子。” 唐 白居易 《为崔相陈情表》:“自去年已来,累有庆泽,凡在朝列,再蒙追荣,或有陈乞,皆许迴授。”《旧唐书·李大亮传》:“ 大亮 言於 太宗 曰:‘臣有今日之荣, 张弼 力也。所有官爵请迴授。’ 太宗 遂迁 弼 为中郎将。”
回授(huí shòu)是汉语中的一个多义复合词,其含义因语境不同而存在差异:
一、基本释义 在现代汉语中,"回授"作动词使用,指通过法律程序将财产或权利重新授予原主的行为。例如:"法院判决将遗产回授给合法继承人。"
二、专业领域释义
法律领域
特指在产权纠纷中,司法机关依据证据链判定财产归属后实施的返还行为。根据《法学大辞典》,该行为需满足"权属清晰、程序合法"两大要件。
电子工程领域
指信号处理系统中将输出信号部分返送到输入端的控制机制,常见于自动调节装置。这种技术能提升系统稳定性,在《电力工程技术手册》中被定义为"闭环控制的核心组件"。
三、词源解析 该词由"回"(返回)与"授"(给予)两个语素构成,最早见于宋代契约文书,表示物品交割后的反向交付行为。明清时期扩展出司法领域的专业含义,20世纪随科技发展衍生出工程学定义。
“回授”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官职制度或技术术语的细节,可参考《周书》《隋书》等文献或专业工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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