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授(官職)。《周書·泉企傳》:“朝廷又以其父臨危抗節,乃令襲爵 上洛郡公 ,舊封聽回授一子。”《北史·隋紀下·炀帝》:“自今已後,諸授勳官者,并不得回授文武職事。” 宋 洪邁 《容齋四筆·京丞相轉官》:“十二月敕局賞,當得兩官,以一回授,一轉光祿。”
亦作“廻授”。古代官員把所得的封贈呈請改授他人。《隋書·達奚長儒傳》:“餘勳廻授一子。” 唐 白居易 《為崔相陳情表》:“自去年已來,累有慶澤,凡在朝列,再蒙追榮,或有陳乞,皆許迴授。”《舊唐書·李大亮傳》:“ 大亮 言於 太宗 曰:‘臣有今日之榮, 張弼 力也。所有官爵請迴授。’ 太宗 遂遷 弼 為中郎将。”
回授(huí shòu)是漢語中的一個多義複合詞,其含義因語境不同而存在差異:
一、基本釋義 在現代漢語中,"回授"作動詞使用,指通過法律程式将財産或權利重新授予原主的行為。例如:"法院判決将遺産回授給合法繼承人。"
二、專業領域釋義
法律領域
特指在産權糾紛中,司法機關依據證據鍊判定財産歸屬後實施的返還行為。根據《法學大辭典》,該行為需滿足"權屬清晰、程式合法"兩大要件。
電子工程領域
指信號處理系統中将輸出信號部分返送到輸入端的控制機制,常見于自動調節裝置。這種技術能提升系統穩定性,在《電力工程技術手冊》中被定義為"閉環控制的核心組件"。
三、詞源解析 該詞由"回"(返回)與"授"(給予)兩個語素構成,最早見于宋代契約文書,表示物品交割後的反向交付行為。明清時期擴展出司法領域的專業含義,20世紀隨科技發展衍生出工程學定義。
“回授”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官職制度或技術術語的細節,可參考《周書》《隋書》等文獻或專業工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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