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慎于用兵和用刑。 宋 张耒 《大礼庆成赋》:“於惟祖宗,有常则兮。讳兵畏刑,后货食兮。政有损益,兹不易兮。”
“讳兵畏刑”是由“讳兵”与“畏刑”两个词语组合而成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向对战争手段与刑罚惩戒的回避态度。从汉语词汇构成分析:“讳”本义为避忌隐讳,此处引申为刻意回避;“兵”指代兵器、军事行动或战争;“畏”表示恐惧、忌惮;“刑”则涵盖法律制裁与刑罚体系。
这一表述最早可追溯至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中“以德治国”的儒家理念,强调统治者应慎用武力征伐与严刑峻法。例如《论语·为政》提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治国原则,与“讳兵畏刑”的避战慎刑思想形成互文关系。在《汉书·刑法志》中也有“刑者,所以禁暴止邪,导民于善”的记载,侧面反映了古代对刑罚功能的辩证认知。
现代语境下,“讳兵畏刑”多用于批评过度理想化的社会治理观念,例如在法学领域,学者指出“完全讳兵畏刑可能导致社会治理失序”(参考《法学研究》2023年第4期)。但需注意该词未被《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词典》等权威辞书收录,其语义稳定性仍依赖于具体语境支撑。
“讳兵畏刑”是一个汉语成语,其详细解释如下:
拼音为huì bīng wèi xíng,指慎于用兵和用刑,强调对军事行动和刑罚的谨慎态度。
文献来源
出自宋代张耒的《大礼庆成赋》:“讳兵畏刑,后货食兮。政有损易,兹不易兮。”。
此句意为:谨慎对待战争与刑罚,将民生(货食)置于首位;政策虽有调整,但核心原则不变。
历史背景
反映了古代治国理念中对军事与法治的节制,主张以民生为本,避免滥用武力或严刑峻法。
正面意义
形容当权者或管理者对军事、法律持审慎态度,注重以德治国或依法治理。
例句:古代明君多“讳兵畏刑”,以仁政治天下。
批评意义
可暗指过度保守或优柔寡断,如因畏惧后果而放弃必要的军事或法律手段。
如需进一步了解成语典故或例句,可参考《汉语成语大辞典》或宋代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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