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说上古有象刑,即以异常的衣著象征五刑表示惩诫。犯人穿着特殊标志的衣冠代替刑罚,称为“画衣冠”。《慎子·逸文》:“ 有虞 之诛,以幪巾当墨,以草缨当劓,以菲履当刖,以艾韠当宫,布衣无领当大辟……画衣冠,异章服,谓之戮。上世用戮而民不犯也。” 汉 桓宽 《盐铁论·诏圣》:“ 唐 虞 画衣冠非阿, 汤武 刻肌肤非故,时世不同,轻重之务异也。”《后汉书·酷吏传论》:“古者敦庬,善恶易分。至於画衣冠,异服色,而莫之犯。” 明 宋濂 《画原》:“至於辨章服之有制,画衣冠以示警飭……又乌可以废之哉?”
“画衣冠”是古代中国的一种象征性刑罚,指在犯人的衣冠上绘制特定图案或颜色以示惩戒,代替肉体刑罚。《尚书·舜典》记载“象以典刑”,后世学者认为“象刑”即包含“画衣冠”形式,如《汉书·刑法志》所述“上罪赭衣而不纯”,指给重罪犯穿戴赤褐色衣冠。
该制度具有三重文化内涵:其一体现“明德慎罚”思想,通过视觉符号达到震慑效果;其二维护社会等级,《周礼》记载不同身份者的服饰规制,违规者通过特殊衣冠标识其越界行为;其三蕴含天人感应观念,《礼记》强调“衣服有制”,异常服饰象征礼制秩序的破坏。
现代《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古代刑罚的一种,以特异衣冠代替肉刑”,《辞源》则注“相传为尧舜时无肉刑,以异章服羞辱代替”。这种制度对后世法律文化产生深远影响,唐代仍有“犯徒者著钳若校”的类似记载。
“画衣冠”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象征性刑罚制度,其核心含义和背景可归纳如下:
基本定义
该词指上古时期通过让犯人穿戴特殊标志的衣冠代替肉体刑罚,称为“象刑”(象征性惩罚)。例如,用黑巾蒙头代替墨刑(刺面),用草绳系腰代替劓刑(割鼻)。
文献出处
最早见于《慎子·逸文》:“有虞之诛,以幪巾当墨,以草缨当劓,以菲履当刖……”,表明这种制度在虞舜时期已有记载。
执行形式
根据史料记载,具体对应关系包括:
历史意义
该制度反映了早期中国“刑措不用”的理想治国理念,旨在通过道德教化而非肉体惩罚维持秩序,后被儒家学者视为仁政典范。
现代认知
学界对“象刑”是否真实存在尚有争议,部分学者认为可能是后世对上古轻刑的美化想象,但该词汇已成为中华法系文化的重要符号。
安装白狗子白玉蟾班功行赏奔巴禅国尘肺瞠乎后已出朝摧枯拉朽电视系列剧钓轮底禄顶结嘟呐二鬼子蕃夷風烟匐伏共晶广土诡斁过胜汉貂黑丧着脸铧弓华婉加笾奬叹记性聚集龛剪控鹤库缎愦愦良辰美景零榆留碍六尘不染络头陆通歌凤律人美赡女娲氏平地楼台气喘认错濡口三隣四舍山纪撕咬頽墙退艄暾暾外动字嗡营五精舍韅鞅鸂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