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 神话传说中人类的始祖。传说她与 伏羲 由兄妹而结为夫妇,产生人类。又传说她曾用黄土造人,炼五色石补天,断鳌足支撑四极,平治洪水,驱杀猛兽,使人民得以安居。并继 伏羲 而为帝。参阅《淮南子·览冥训》、《史记》 司马贞 补《三皇本纪》、《太平御览》卷七八皇王部《女娲氏》所举诸书。
女娲氏是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创世女神与人文始祖,其名在汉语词典及典籍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主要包含以下核心释义:
“女娲氏”最早见于《说文解字》:“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 其名由“女”(女性)与“娲”(象征化育、修补)构成,被尊为创世神与人类始祖。《山海经·大荒西经》载:“女娲,故神女而帝者也”,明确其兼具神性与帝王身份。
《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风俗通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 此为“女娲造人”典故的文献源头,确立其作为人类创造者的地位。
《淮南子·览冥训》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描述其以神力修复天穹、平息灾祸的功绩,彰显其维系宇宙秩序的职能。
《路史·后纪二》称女娲“置婚姻,合夫妇”,被后世奉为婚姻之神(高禖),奠定社会伦理基础。
“娲”字从“女”从“呙”,《说文解字注》释“呙”为“古化字”,暗喻“化育万物”之意。“女娲氏”之“氏”表明其作为上古部落首领的拟人化特征,汉代《帝王世纪》将其列为三皇之一(伏羲、女娲、神农),强化其历史化形象。
女娲氏从神话形象逐渐演化为中华母性文化符号,象征创造、修复与生命延续。唐代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综合古籍记载,将其定位为华夏文明奠基者,影响后世祭祀传统(如甘肃天水女娲祠、河北涉县娲皇宫)。
权威参考文献来源:
“女娲氏”是中国古代神话中的人类始祖和创世女神,其形象与事迹在多个古籍和传说中均有记载。以下是综合不同文献的详细解释:
相关记载见于《淮南子·览冥训》《史记》补遗及《太平御览》等典籍。其传说融合了创世、救世与文化启蒙的多重内涵,成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精神符号。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来源或地域传说,可参考《山海经》《三皇本纪》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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