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陂名。故址在今 河南 淮河 北 正阳 、 息县 间。跨 汝河 ,受 淮 北诸水,郡以为饶。 汉成帝 时, 关 东患水,陂溢为害, 翟方进 等奏罢之。后岁旱、民失其利。 东汉 邓晨 为 汝南 太守,修复旧陂,起塘四百馀里,灌田数千顷, 汝 土以饶。至 安帝 永初 三年,诏以陂假与贫民,自是遂废。 宋 秦观 《汝水涨溢说》:“《汉书》称 汝南 有 鸿隙陂 , 翟方进 为相始奏罢,郡人怨甚切。意 鸿隙陂 者,非特为灌溉之利,菱芡蒲鱼之饶,实一郡瀦水处也。”
鸿隙陂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水利工程,其名称和内涵可从汉语词典角度结合历史文献作如下解释:
西汉初期(约公元前2世纪)由汝南郡守主持修建,具体创建者存疑(一说为翟方进)。
通过蓄积淮河支流水源,灌溉豫东南平原数千顷农田,兼具防洪调蓄作用。
东汉初年(公元1世纪)丞相翟方进以“省堤防费”为由废陂,导致区域农业衰退(《汉书·翟方进传》载其“决去陂水”)。
遗址位于今河南省驻马店市至淮河以北地带,核心区涵盖:
陂塘废弃后引发区域性饥荒,民间产生“翟方进破陂”的传说(见《风俗通义》)。
成为中国古代水利工程“兴废关乎民生”的典型案例,北宋苏轼曾引此论证水利重要性。
清代考据学家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中详辨“鸿隙陂”地理位置,纠正《水经注》记载偏差,确认其即汉代汝南“鸿郄陂”(“郄”通“隙”)。
主要参考文献来源
“鸿隙陂”一词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需结合语境理解:
地理位置
位于今河南省正阳县、息县一带,跨汝河流域,是汉代淮河流域的重要蓄水灌溉工程。其水系连通淮河与慎水,具有调节水量、防洪抗旱的功能。
历史沿革
功能与影响
兼具蓄水灌溉、水产养殖(如菱芡、蒲鱼)及防洪调蓄作用,对当地经济民生至关重要。
在部分文献中(如《左传》注疏),以“鸿隙陂”比喻事物差异悬殊,原句“鸿鹄陂有隙,可使引鱼”中,“鸿”指大雁,“隙”为缝隙,“陂”为水坑,引申为两者相隔甚远。但此用法在权威历史文献中较少出现。
“鸿隙陂”主要指汉代淮河流域的水利工程,其兴废反映了古代农业与自然灾害的治理历史。文学比喻用法需结合具体文本分析,非主流含义。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水经注》《汉书》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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