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寺中主持寺务之僧。地位次于方丈。 唐 黄滔 《华岩寺开山始祖碑铭》:“师生于 建中 二年辛酉,齠齓即颖悟,异於诸童,九岁投 玉涧寺 监寺 神皎 出家。”《水浒传》第四回:“ 真长老 便唤首座、维那,商议剃度这人;分付监寺、都寺,安排斋食。”《西湖佳话·南屏醉迹》:“监寺见长老发性,方不敢再言,只得退出。”参阅《释氏要览》卷下。
(2).指封建朝廷监、寺等机构的长官。 唐 常衮 《授薛伯高少府少监制》:“昔 杨洪 、 公孙贺 ,皆以儒术居于少府、国朝监寺之列,亦称通显,贰于其长,所任匪轻。”
监寺是汉传佛教寺院中的重要执事僧职,其核心含义为监督寺院事务的僧人,在寺院行政管理体系中扮演关键角色。以下从词义、职能与历史演变三方面详细解析:
字义分解
合称“监寺”即指负责督导寺院内部事务的职位,强调其管理监督职能。
宗教语境定义
在佛教制度中,监寺属于“八大执事”之一,地位仅次于方丈、首座,主要统筹寺院日常运作,包括财务、物资、法务协调等,是寺院行政的实际执行者(来源:《佛学大辞典》丁福保编)。
监督库房、物资调配、僧众斋食供应,并管理寺院田产、房产等经济资源,确保寺院运转有序。
协助方丈组织佛事活动,接待外来僧侣与居士,维护寺院清规。
定期审核寺院账目,监察收支,防止舞弊(来源:《禅苑清规》宋代宗赜著)。
“监寺”一词亦被文学创作借用,如《水浒传》中鲁智深曾任“东京大相国寺监寺”,反映其世俗化管理职能的社会认知(来源:《水浒传会评本》金圣叹评)。
注:本文释义综合佛教典籍、历史文献及汉语词典考据,职能描述以历代清规文献为基准。
“监寺”一词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职责与地位
监寺是寺院的高级管理人员,地位仅次于方丈,被称为“住持右臂”。主要负责总揽寺院日常事务,包括:
历史记载
唐代文献如黄滔《华岩寺开山始祖碑铭》提到监寺参与寺院管理,《水浒传》第四回也描述了监寺安排斋食的情节,印证其职能延续性。
指封建朝廷中“监”“寺”等机构的主管官员。例如唐代少府监、将作监等机构的长官,或与“寺”(如大理寺)相关的职位。这一用法多见于历史文献,现代已不常见。
如需进一步了解寺院职务体系或历史官职,可参考《禅苑清规》《释氏要览》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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