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汉书·崔寔传》:“ 灵帝 时,开 鸿都门 榜卖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黄綬各有差。”《陈书·袁宪传》:“时生徒对策,多行贿赂, 文豪 请具束脩, 君正 曰:‘我岂能用钱为儿买第耶?’”后以“鸿都买第”泛指买官行贿。 清 吴伟业 《赠陆生》诗:“君不见 鸿都 买第归来客,駟马轩车胡辟易。”
“鸿都买第”是汉语中的一个典故性短语,源于东汉时期的历史事件,特指通过钱财交易获取官职或社会地位的行为。该典故的核心背景与东汉灵帝时期设立的“鸿都门学”相关。据《后汉书·灵帝纪》记载,鸿都门学最初为招揽文学、书画人才而设,但后期逐渐成为公开卖官鬻爵的场所,富商豪族可在此通过钱财直接购买官职或宅第,形成“论价买官”“悬金购第”的风气。
从语义分析,“鸿都”指代洛阳鸿都门,是当时政治交易的象征地;“买第”即购买宅第,引申为用金钱换取社会资源。因此,“鸿都买第”一词多用于批判权钱交易、道德败坏的官僚现象,例如唐代诗人李商隐在《为举人献韩郎中琮启》中曾用“鸿都买第,尚乏资财”暗讽时政。
现代汉语词典中,该词被收录为具有历史批判意义的成语,常用于描述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其权威释义可参考《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第12册第356页,以及《中国历史典故辞典》(中华书局)中关于东汉职官制度的词条。
“鸿都买第”是一个历史典故类成语,其详细解释如下: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相关诗句,可参考《后汉书》《陈书》及清代诗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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