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末设小学堂,分初等和高等,合并设立者称两等小学堂。初等七岁入学,修业五年,后改四年,高等修业四年。辛亥革命后,学堂改称学校。
“两等小学堂”是中国清末至民国初期推行的基础教育机构,分为初等和高等两级,属于近代新式学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名称源自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标志着中国传统科举教育向现代学制转型的实践。
词义解析与制度结构
“两等”指初等小学堂(学制5年)和高等小学堂(学制4年),合计9年,主要招收7岁以上儿童。初等阶段侧重基础读写算能力,高等阶段增设历史、地理、格致(自然科学)等科目,旨在培养“国民普通知识”。
教学内容与教育目标
课程设置打破传统四书五经体系,引入西方学科分类,例如国文、算术、体操、图画等。教学内容强调“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既保留传统伦理教育,又融入实用技能,为后续中学教育奠定基础。
历史沿革与社会影响
两等小学堂在1912年民国成立后改为“初等小学校”和“高等小学校”,学制缩短为7年。这一改革推动了基础教育普及,但因师资、经费不足,实际覆盖率有限,城乡差异显著。
权威文献参考
(注:因历史文献多为实体馆藏或学术出版物,此处不提供网络链接,建议通过权威学术数据库或图书馆档案查阅原始资料。)
“两等小学堂”是清末至民国初期的一种教育机构,具体含义及背景如下:
“两等小学堂”指将初等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合并设立的学校,分为初等(7岁入学)和高等两个阶段。这一名称源自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是近代中国新式教育体系的一部分。
部分词典(如)提到该词引申为“学习水平相近者的聚集场所”,但此说法未见于权威历史文献,可能为现代衍生义,需谨慎参考。
如需更详细的地方案例或学制调整背景,可查阅、2、6中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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