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师。礼乐之先贤。《周礼·春官·大司乐》:“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於瞽宗。” 明 唐顺之 《故礼部左侍郎薛瑄从祀议》:“臣闻《周礼·大司乐》曰:凡有德者,有道者,使教焉。没则为乐祖,祭於瞽宗。瞽宗者, 殷 学也。此学宫祀其能为师者之证也。”
"乐祖"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并非常见收录词条,其含义需结合古代文献与音乐史进行阐释。根据古代文献记载及音乐史学界共识,"乐祖"主要有以下两层核心含义:
指传说中黄帝时代的乐官伶伦(亦作泠伦)。他被尊为中国传统音乐律吕制度的创始者,主要贡献包括:
在传统文化语境中,"乐祖"被抽象化为音乐本源的象征符号:
注:因该词属专业术语,建议延伸阅读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相关条目以获取体系化知识。
“乐祖”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含义为礼乐领域的先师或杰出贤者。以下为详细解释:
核心含义
指古代在礼乐制度中被尊崇的先贤或导师,尤其指那些在礼乐教化中有卓越贡献的人物。该词源自《周礼》,强调对礼乐传承者的尊称。
文字构成
《周礼》中的起源
《周礼·春官·大司乐》记载:“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
后世引用
明代唐顺之在《故礼部左侍郎薛瑄从祀议》中沿用此概念,强调学宫应祭祀“能为师者”,延续了对礼乐先贤的尊崇传统。
象征礼乐传承
乐祖不仅是历史人物,更代表礼乐文化的正统性与延续性。古代通过祭祀乐祖,强化礼乐教育的权威性。
文学中的引用
如元代马钰词作《卜算子》提到“伯乐祖师来”,将乐祖与伯乐并提,比喻对贤者的推崇。
现代汉语中,“乐祖”一词较少单独使用,更多出现在历史研究或文学创作中,用以指代传统文化中的典范人物。例如:“香港回归,乐祖精神象征文化传承”(的造句示例,此处为概括表述,非直接引用)。
“乐祖”承载着古代礼乐制度的核心价值观,既是历史人物的尊称,也是文化传承的象征。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周礼》及明代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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