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夺取。《史记·秦始皇本纪》:“ 始皇 乃使将军 蒙恬 发兵三十万人北击 胡 ,略取 河 南地。”《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九年》:“﹝ 慕容农 ﹞遣 兰汗 、 段讚 、 赵秋 、 慕舆悕 略取 康臺 ,牧马数千匹。” 胡三省 注引 杜预 曰:“不以道取曰略。” 宋 苏轼 《上韩枢密书》:“遂命将出师,略取 河南 地,建置 朔方 。”
“略取”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语境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通过武力或强制手段夺取他人财物、土地或人口。根据《汉语大词典》解释,“略”在此处意为“掠夺、强占”,“取”则强调“获得、占有”,二字组合后特指带有暴力性质的非法获取行为。
从构词法分析,“略取”属于同义复合词,《古代汉语词典》指出该词在古籍中常与军事行动关联,例如《后汉书·耿弇传》载“匈奴略取汉民”,即指匈奴以武力劫掠汉朝百姓。此词在现代汉语中多用于历史文献或法律文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司法解释中,“略取”被定义为“以暴力、胁迫等方式非法控制他人”的犯罪行为。
与近义词“掠夺”相比,《现代汉语词典》强调“略取”更侧重对人或重要物资的系统性劫持,而“掠夺”适用范围更广,包含对普通财物的强占行为。该词在《辞海》中还被延伸用于描述殖民时期西方列强对文物的非法占有行为,进一步强化其“非正义占有”的语义特征。
“略取”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解析:
“略取”指通过武力或非正当手段夺取,强调“不以道取”的特点。
在非军事语境中,“略取”也可比喻快速提取关键信息或资源。例如:
可通过权威典籍(如《史记》《资治通鉴》)或词典(如沪江词典)进一步查阅详细用例。
阿罗耶识奥处白槌辨晰标秀兵象惭惧操篲厨司厝意捯腾断屠月谔节儿男反本丰澍岗地刚子鬼缠归阙轨式嘿观呵逐后善慧俊奸不厮欺,俏不厮瞒假相吉呵德浄教看亲磕膝头子空劾老童冷暖自知两刀论法卵细胞侣行买托米尺蜜香绮札敺略人臣忍耻沙虫剩余劳动身肌世孙首倡手尾疏封水云乡岁遗颓响无苦五种仙飞履相依斜气谐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