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进献的钱物。《汉书·陈汤传》:“﹝ 郅支单于 ﹞又遣使责 闔苏 、 大宛 诸国岁遗,不敢不予。” 颜师古 注:“岁遗者,年常所献遗之物。”《宋史·食货志下一》:“而 契丹 邀割地,復增岁遗至五十万。”
岁遗(suì yí)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古代附属国或地方政权每年向中央朝廷进献的贡品,属于制度化的财物输送行为。以下从词典释义、构词解析及文化背景三方面详细说明:
基本定义
指按年度进贡的财物,多见于中央政权与藩属国、边疆民族或地方势力的政治经济关系中。例如:
《宋史·食货志》载:“西夏岁遗马匹、骆驼,以表臣服。”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二版,上海辞书出版社)
引申含义
广义上可泛指定期缴纳的赋税或贡物,强调时间周期性与义务性。如明代文献称地方“岁遗粮万石于京仓”。
岁(suì):
本义为木星(岁星),后引申为“年”。《说文解字》注:“岁,木星也。越历二十八宿,宣遍阴阳,十二月一次。” 此处指年度周期。
(来源:《说文解字注》,中华书局)
遗(yí):
此处取“馈赠、进献”之意。《广雅·释言》:“遗,予也。” 强调主动呈送的行为属性。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岁遗”制度始于汉代,盛于唐宋,是朝贡体系的核心环节。例如:
该词承载古代中国“薄来厚往”的礼治思想,兼具政治象征与经济调控功能。
(来源:《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著)
“岁遗”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suì yí,指代每年进献的钱物,属于古代政治经济制度中的一种固定贡赋形式。以下是详细解析:
根据多部权威词典和文献记载:
汉代用例
据《汉书·陈汤传》记载,郅支单于曾遣使要求西域诸国缴纳岁遗,颜师古注:“岁遗者,年常所献遗之物”,强调其定期、定额的特征。
宋代用例
《宋史·食货志》提到,契丹(辽国)通过胁迫宋朝增加“岁遗至五十万”,反映岁遗在对外关系中的政治妥协性质。
若需更深入的制度史研究,可查阅《汉书》《宋史》原文,或参考古代赋税制度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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