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律以每年正、五、九月为停止执行死刑的月份。 明 陆深 《传疑录》:“ 唐 朝新格,又以正月、五月、九月为忌月,至今仕宦上任避之。此本无谓, 房玄龄 等损益《隋律》,亦存之以不行刑,谓之断屠月。” 清 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断屠月禁杀日》:“《唐律》……断屠月及假日并不得奏决死刑,断屠月谓正月、五月、九月。”
断屠月指中国古代特定月份禁止屠宰牲畜的习俗,源于佛教斋戒与道教信仰的结合,是传统社会护生思想的体现。以下从词义、起源、时间及文化内涵分述:
合称指官府或民间约定俗成禁屠的月份,旨在倡导慈悲戒杀。
唐代佛教盛行,朝廷将正月、五月、九月定为"三长斋月",信众需持斋修善,禁屠宰渔猎。据《唐六典·卷四》载:"凡三元日及每月十斋日、三长月,皆断屠宰。"
道教"三元节"(上元正月十五、中元七月十五、下元十月十五)亦主张禁屠,与佛教斋月习俗交融,形成社会共识(《事物纪原·岁令》。
正月(新年祈福)、五月(恶月避灾)、九月(重阳敬老)为唐代官方规定的"断屠月"(《大唐新语·卷三》)。
宋代增至"十斋月",元代仅保留正月禁屠(《元史·刑法志》),明清时期逐渐淡化官方强制,转为民间自发习俗。
参考资料来源:
“断屠月”是古代法律术语,特指唐代规定禁止执行死刑的特定月份。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根据《唐律》,每年正月、五月、九月为停止执行死刑的时期,称为“断屠月”。这一制度可能受佛教斋戒或传统禁忌影响,旨在顺应自然节令,减少杀生。
历史沿革
关联概念
将“断屠月”解释为“勇猛无敌”的成语,可能与另一词语混淆,需以历史文献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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