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者在必要劳动之外所付出的劳动。剩馀劳动创造的成果,在有阶级剥削的社会里完全为剥削者所占有。
剩余劳动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核心概念,具体解释如下:
剩余劳动指劳动者在完成维持自身及家庭生活所需的必要劳动后,继续付出的劳动部分。例如工人小李每天工作8小时,前4小时赚取100元工资(必要劳动),后4小时创造的价值(如200元)则属于剩余劳动。
与必要劳动的对立关系
必要劳动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存的劳动,剩余劳动则是超出此范围的劳动量。两者共同构成总劳动时间。
剥削的根源
在私有制社会中,剩余劳动创造的成果(如利润)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形成阶级剥削的基础。例如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积累。
剩余劳动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推动物质与精神文明进步。即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仍需通过剩余劳动积累公共资源。
如需更深入探讨,可参考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相关文献(来源:、3、7、10、12)。
剩余劳动是指劳动过程中超出维持劳动者生存所需的劳动量。也就是说,在满足劳动者自己的生活所需后,剩下的劳动时间用于为雇主或资本家提供价值创造。剩余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普遍存在的一个概念。
剩字在《康熙字典》中拆分的部首是刀(刂),表示与刀有关的意义。劳字则属于劳作部,意指与劳动、工作有关。剩字的笔画数为11画,劳字的笔画数为7画。
剩余劳动一词最早出现在《资本论》中,由马克思首次提出和阐述。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剩余劳动是劳动者被剥削的表现形式,同时也是资本家获取财富的手段。
剩余劳动在繁体字中的写法为「剩餘勞動」。
在古代,剩余劳动的写法可能略有不同,例如在《说文解字》中,剩字的形状为像剑的形状,并且没有使用部首刀。劳字的形状也略有区别,较为简化。
1.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剩余劳动是实现剩余价值的基础。
2. 由于剩余劳动的存在,劳动者往往无法充分享受到他们创造的价值。
剩余价值、剩余产品、剩余价值率、剩余劳动力
过剩劳动
必要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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