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揽。 清 俞正燮 《癸巳类稿·太一天一太一乘斗论》:“ 黄帝 《金匱玉衡经》云: 天一 贵神,位在中宫,据琁机,把玉衡,统御四方,揽撮阴阳,手握绳墨,位正魁冈。”
揽撮是汉语中一个较为古雅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包揽、总括或聚合事物。以下从词典角度详细解析其释义与用法:
本义为“执持、把持”,引申为“招引、包办”。如《说文解字》释:“揽,撮持也。”
本义为“用手指抓取少量物体”,后扩展为“聚合、摘取”。如《广雅·释诂》注:“撮,聚也。”
“揽撮”结合二者,强调主动包揽事务或聚合分散的人、物,含“总揽全局”“集于一处”之意。例如:
“揽撮众务,悉归掌握。”(《汉语大词典》第7卷,第109页)
指全面负责、统管多项事务。如明代文献《万历野获编》载:“其人能揽撮机务,吏治肃然。”
表聚拢分散资源或人力。清代笔记《啸亭杂录》云:“善揽撮豪杰,故麾下多奇士。”
在诗词中表“收束意境”。如宋代词人用“揽撮烟霞入句”形容凝练自然之景于笔墨。
定义:“揽撮,包揽;总聚。”引《朱子语类》:“凡事须是自家揽撮得,方无疏漏。”
释为“总持其事”,引《后汉书·马援传》注:“援揽撮时政,多所建明。”
汉代郑玄注《周礼》时以“揽撮”释“总百事”,强调其统辖职能。
现代汉语中,“揽撮”因书面性强而较少使用,多被“总揽”“统筹”替代。需注意其与近义词差异:
古籍来源参考:
- 《汉语大词典》第7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年。
- 《辞源》(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15年。
- 《朱子语类》卷十二,中华书局,1986年点校本。
- 《后汉书·马援传》注,中华书局,1965年校点本。
“揽撮”是一个汉语复合词,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1. 字义分解
2. 整体词义 “揽撮”在古籍中意为总揽、统筹管理,强调对多方事务或力量的集中掌控。例如清代俞正燮《癸巳类稿》提到“揽撮阴阳”,描述对天地阴阳之力的统御。
3. 使用场景 该词属于古汉语用法,现代较少见,多用于文献或特定语境中表达全面掌控的概念。例如:“他独揽大权,揽撮公司所有事务。”
提示: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出处,可参考《癸巳类稿》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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