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令人厌恶;令人生厌。 明 杜濬 《初闻灯船鼓吹歌》:“露零雨下不得退,乐极生悲真可厌。” 茅盾 《子夜》十八:“她自己也何尝不觉得公馆里枯燥可厌呀!”
(2).厌恶,不喜欢。《红楼梦》第五十回:“可厌 妙玉 为人,我不理他。”
“可厌”是由“可”和“厌”组成的复合词,在汉语中属于形容词性短语。《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将其定义为“令人产生厌恶情绪或难以忍受的”,强调事物或行为引发负面心理反应的特性。该词既可描述具体事物(如“可厌的蚊虫”),也可用于抽象概念(如“可厌的虚伪”)。
从构词法分析,“可”在此处作表强调的助词,与“厌”(本义为饱食后反胃)组合后,引申为对事物过度接触产生的排斥感。这一语义演变在《汉语大词典》中有明确记载,指出其最早见于明代白话小说,例如《醒世恒言》中“这人行事可厌,莫要理他”。
权威语言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在《现代汉语虚词词典》中特别说明,该词在当代多用于口语表述,书面语境中常被“令人厌恶”“讨嫌”等短语替代。其程度副词搭配具有灵活性,既可受“极其”“十分”强化,也能用“略”“稍”弱化表达。
北京大学中文系《近义词辨析辞典》指出,“可厌”与“可恶”存在细微差异:前者侧重引发心理排斥(如“可厌的唠叨”),后者强调道德层面的否定(如“可恶的欺骗行为”)。这一区分在汉语母语者的语感中具有普遍性。
“可厌”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需注意语境差异:如“可厌”在《红楼梦》中既指他人行为(如妙玉),也用于批评假清高者。此外,其拼音为kě yàn,注音符号为ㄎㄜˇ ㄧㄢˋ。
如需更全面的古籍或现代用例,可参考《汉语大词典》及文学原著。
宝物保有抱柱之信卑猥拨云睹日不怀好意层出恻塞缠丝玛瑙冲衞传闻异辞春卷雌搭雕虫末技地舆繁伙梵神飞行殿酆城剑凤庭负暄更休宫龙裹持鹤城化裁化城嘉属汲汲摇摇近夷九儒十匄踡局考格空档老大伯乐耽灵异龙马精神毛毳南北对话恁厮捻酸庞赜铅钝钱谦益毬寒神霄绛阙石榴红失寐守障耍性子特任托运韡如骫奊揾染舞会无容纤足小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