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旧时依法纳税服劳役的男子。 宋 朱继芳 《送僧苹洲游醉李》诗:“草黄工女绩,波白课丁熬。”
(2).按丁口纳税。 梁启超 《变法通议·论不变法之害》:“ 圣祖皇 帝永免滋生人口之赋,并入地赋。自 商鞅 以来,计人之法, 汉武 以来,课丁之法无有也,则变赋法矣。”
"课丁"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语义色彩的复合词,需从构词法和语义演变两个层面解析。从构词结构看,"课"本义为考核、征收,《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国家按规定数额征收的赋税"(来源:《汉语大词典》第11卷);"丁"指成年男子,《辞源》释作"能任赋役的成年人口"(来源:《辞源》第三版)。组合后"课丁"特指古代承担赋税劳役的成年男性,属于封建户籍制度术语。
该词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语义流变。唐代施行租庸调法时期,"课丁"专指21至59岁需缴纳租税的男子(来源:《中国历史大辞典·隋唐五代史》)。至宋代,随着募兵制推行,其内涵扩展至包含差役承担者(来源:《宋史·食货志》)。明清时期渐被"丁银""徭役"等新词替代(来源:《明会典》卷二十)。
在语境应用中需注意三点特征:①与"课户"构成属种关系,课户包含课丁但不限于男性;②区别于"见丁",后者指实际在册人口;③常与"免课"形成反义对举,如《旧唐书》载"水旱处……课丁免租调"(来源:《古代汉语词典》第2版)。相关研究可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的赋役制度考释章节(来源:中华书局,1980年版)。
“课丁”是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汉语词语,其含义需结合不同文献综合理解。以下是详细解释:
旧时纳税服劳役的男子
指古代按法规承担赋税和劳役的成年男性。例如宋代朱继芳《送僧苹洲游醉李》诗中提到“波白课丁熬”,描述了课丁的劳作场景。
按丁口纳税的制度
指以家庭人口数量(丁口)为基准征收赋税的方式。梁启超在《变法通议》中提及清代赋税改革时,将“课丁”与汉代以来的税制对比,说明其历史演变。
若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汉语大词典》或《中国历史赋税制度》等专业资料,以获取更权威的释义。
安疆爆破襃慰本着逼使谄上傲下尺寸可取纯音大尝代笔当世冠调动鵰章婀娜多姿繙书飞虎旗缚袴钢印诡冒花王虎溪三笑坚守不渝教督进读精读竞躁机要诀去炕屏科诏留更流年似水纶竿儸惹冥道难説捻信魄蜍牵盐绮窗青鞋布袜奇勋宂积僧伽棃杉篙庶功水粪贪慝铁杵成针脱形挖补往贤洼然輼辌车闻听怃敖无本生意下漏响糖狮子谿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