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法律与诏令。《三国志·魏志·程晓传》:“法造於笔端,不依科詔;狱成於门下,不顾覆讯。”
(2).指关于科举的诏令。 宋 苏轼 《监试呈诸试官》诗:“每闻科詔下,白汗如流瀋。” 宋 洪迈 《夷坚三志己·李克己井梦》:“ 乐平 梅林 李克己 ,自少攻苦为学,鋭心进取,然未尝登名。 庆元 乙卯,当科詔之下,祈梦於 五显祠 ,连夕无所感。”
科诏是汉语历史词汇中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古代帝王颁布的、与科举制度相关的诏令。该词由“科”与“诏”二字构成:“科”本义为条目、类别,引申为科举考试体系;“诏”指皇帝发布的政令文书,合称即表示与科举相关的官方政令。
从语义演变看,“科诏”最早见于宋代文献,特指朝廷通过诏书形式对科举考试内容、录取标准或实施规则的调整。例如《宋史·选举志》记载,宋仁宗庆历年间曾“颁科诏,令州县立学”,即通过诏令要求地方建立官学以配合科举选拔。清代《钦定续文献通考》中亦出现“科诏”记载,用于描述科举制度的阶段性改革措施。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但在研究中国古代教育史、政治制度史时仍具学术价值。其释义可参考《汉语大词典》对“科诏”的注解:“关于科举的诏书”,并收录于《辞源》等权威辞书的“科举制度”词条下。
"科诏"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
指国家法律体系与皇帝颁布的诏令共同构成的政令规范。例如《三国志·魏志·程晓传》提到"法造於笔端,不依科詔",这里强调法律不应脱离既定的科诏体系。
特指皇帝针对科举考试发布的专项政令,包括:
懊咿宝唾拔群标新竖异鳖饮逼畏比屋连甍川甽貂侍丁丁列列防堤枋政凡境返修飞绡斧碪干颤弓身管工桧檝贵手孤櫂捍索鹤瘗鸿雁行花爆会阴狐狸尾巴贱卑降冕贱污鸡丁接近阶厉解连环精覈就汤下面机械运动恪虔炉槌渺无人迹飘拂蒲菜啓瞶振聋苫茨深密使幕石玺霜髩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叹呜淘沙得金通赤团雪散雪辞腿花围追堵截稳産无头案笑纳蟹饆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