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失去生命。谓死。《史记·李斯列传》:“吾闻之,明君知臣,明父知子,父捐命,不封诸子,何可言者!”亦指不惜牺牲生命。《汉书·陈汤传》:“ 延寿 汤 既未获受祉之报,反屈捐命之功,久挫於刀笔之前,非所以劝有功、厉戎士也。” 颜师古 注:“捐弃其躯命,言无所顾也。” 宋 苏辙 《北狄论》:“ 汉 兵深入,不惮死亡,捐命絶幕之北,以决胜负。”
(2).放弃使命。 汉 应劭 《风俗通·过誉·汝南陈茂》:“ 鲍宣 州牧行部,多宿下亭,司直举劾,以为轻威捐命,坐之刑黜。”
捐命是汉语中具有古语色彩的词汇,其核心含义为“舍弃生命”,多用于书面语境或文学表达。根据《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1993)的定义,该词指“为某种目的或道义主动牺牲性命”,强调献身行为的自愿性与崇高性。
从词源考证,该词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虽未直接使用“捐命”二字,但已蕴含舍生取义的观念。明清小说中用例增多,如《东周列国志》第五回“臣当捐命以报国恩”,此处“捐命”体现臣子为君主赴死的忠义精神。
现代汉语中,“捐命”多用于历史叙述或文学创作,与近义词“殉职”“牺牲”相比,其语义更侧重个体主动性的生命舍弃,而非被动承受结果(《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当代语言使用中,该词常见于学术论文对历史事件的描述,例如《文史知识》2020年刊载的《先秦义士精神考辨》中,曾以“捐命”分析战国时期侠客行为特征。
“捐命”是一个古汉语词汇,主要有两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这一含义源自《史记·李斯列传》中的记载:“父捐命,不封诸子”,指父亲去世后未给诸子封赏。此外,《汉书·陈汤传》提到“捐命之功”,形容将士不惜牺牲生命以建功立业,颜师古注解为“捐弃其躯命,言无所顾也”。
《风俗通·过誉·汝南陈茂》中记载,汉代官员鲍宣因巡视时“多宿下亭”被弹劾为“轻威捐命”,即因行为失当而放弃职责,最终被罢免官职。
该词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多出现在古籍或历史文献中。其核心语义围绕“舍弃”展开,既可指舍弃生命(主动牺牲或被动死亡),也可指舍弃责任(使命或命令)。
倍僪差杀侈傲重修旧好挡箭牌淡静丹麯斗心分店服炼规行寒地汉思湟波浣练幻演回天挽日回邪互为因果呼鹰尖担两头脱降格降恕翦烛九息决去军牢锯牙钩爪烂腐镂榜麦策花妙偈谋赞内丧砰駖青绶青鲜全篇区判趣织人涉卬否认贼爲父山虫上书神心射亭失晓失职树瘢熟玩术语岁气田畔突进佗日萎黄闲嗑险折闲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