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官府服役的卫兵。 清 孔尚任 《桃花扇·投辕》:“左右军牢,小心防备,着他膝行而进。” 王季思 等注:“军牢,指卫兵。” 清 郝懿行 《晋宋书故·伍伯》:“伍伯,如今官府前导箸红黑帽人,谓之军牢者也。伯读音陌。其行在诸卤簿前。”
军牢是古代汉语中特指军队内部设立的临时羁押场所,主要用于拘禁违反军纪的士兵、俘虏或待审人员。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据《汉语大词典》释义,“军牢”即“军中牢狱”,强调其军事专属性质。古代军队为维持纪律,常在军营设临时囚禁设施,区别于普通监狱,具有战时机动性。如明代《大明律·兵律》规定:“各卫所军官犯法,所辖镇抚司须置军牢监候”, 印证其作为军事司法机构的附属设施。
军牢兼具拘押与惩戒功能,环境严苛。清代《驻粤八旗志》载:“旗兵斗殴致伤,拘于军牢杖责”, 反映其作为军法执行场所的暴力属性。值得注意的是,该词常见于明清小说,如《红楼梦》描述贾府家丁“发往军牢效力”,体现其语义扩展至贵族私刑范畴,但本质仍保留军事管控色彩。
军牢制度与古代“卫所制”“镇抚司”等军事机构紧密关联。据《中国军事制度史》载,明代卫所均设军牢由镇抚使管辖, 其运作体现“以武驭兵”的管控思想。清代绿营“汛房”亦延续此制,成为军队基层司法权的物质载体。
权威参考来源
“军牢”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需结合文献和权威来源综合理解:
军队监狱
根据,其基本含义指“军队的牢狱”,即军中设立的监狱,用于关押违反军纪或犯罪的士兵。该词后来也引申为比喻性含义,可指代束缚人自由的环境或制度限制。
官府卫兵
在明清文献中,“军牢”常指官府或军队中的卫兵,如引《金瓶梅》《儒林外史》描述其为执行押送、护卫等任务的军士。清代孔尚任《桃花扇》中“军牢”亦被注释为卫兵。
补充说明
两种含义的差异可能源于词义演变:早期侧重“牢狱”功能,后期文献中更常见“卫兵”用法。具体释义需结合上下文判断,例如古典军事文献多指监狱,而明清小说多指执行任务的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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