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失去生命。謂死。《史記·李斯列傳》:“吾聞之,明君知臣,明父知子,父捐命,不封諸子,何可言者!”亦指不惜犧牲生命。《漢書·陳湯傳》:“ 延壽 湯 既未獲受祉之報,反屈捐命之功,久挫於刀筆之前,非所以勸有功、厲戎士也。” 顔師古 注:“捐棄其軀命,言無所顧也。” 宋 蘇轍 《北狄論》:“ 漢 兵深入,不憚死亡,捐命絶幕之北,以決勝負。”
(2).放棄使命。 漢 應劭 《風俗通·過譽·汝南陳茂》:“ 鮑宣 州牧行部,多宿下亭,司直舉劾,以為輕威捐命,坐之刑黜。”
捐命是漢語中具有古語色彩的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舍棄生命”,多用于書面語境或文學表達。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3)的定義,該詞指“為某種目的或道義主動犧牲性命”,強調獻身行為的自願性與崇高性。
從詞源考證,該詞最早見于《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若為己死而為己亡,非其私昵,誰敢任之”,雖未直接使用“捐命”二字,但已蘊含舍生取義的觀念。明清小說中用例增多,如《東周列國志》第五回“臣當捐命以報國恩”,此處“捐命”體現臣子為君主赴死的忠義精神。
現代漢語中,“捐命”多用于曆史叙述或文學創作,與近義詞“殉職”“犧牲”相比,其語義更側重個體主動性的生命舍棄,而非被動承受結果(《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0)。當代語言使用中,該詞常見于學術論文對曆史事件的描述,例如《文史知識》2020年刊載的《先秦義士精神考辨》中,曾以“捐命”分析戰國時期俠客行為特征。
“捐命”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有兩種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這一含義源自《史記·李斯列傳》中的記載:“父捐命,不封諸子”,指父親去世後未給諸子封賞。此外,《漢書·陳湯傳》提到“捐命之功”,形容将士不惜犧牲生命以建功立業,顔師古注解為“捐棄其軀命,言無所顧也”。
《風俗通·過譽·汝南陳茂》中記載,漢代官員鮑宣因巡視時“多宿下亭”被彈劾為“輕威捐命”,即因行為失當而放棄職責,最終被罷免官職。
該詞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出現在古籍或曆史文獻中。其核心語義圍繞“舍棄”展開,既可指舍棄生命(主動犧牲或被動死亡),也可指舍棄責任(使命或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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