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 稷 契 。 三国 魏 曹植 《玄畅赋》:“上同契於 稷 禼 ,降合颖於 伊 望 。” 晋 葛洪 《抱朴子·审举》:“虽抱 稷 禼 之器,资邈世之量,遂沉滞诣死,不得登叙也。”
“稷禼”是古代汉语中较为罕见的组合词,目前学界普遍认为该词存在传写讹误的可能,更规范的写法应为“稷契”。“稷”与“契(禼)”分别指代中国上古时期两位重要贤臣:
稷:即后稷,名弃,传说为周朝始祖。《说文解字》释其名源于“五谷之长”,象征对农业的贡献。据《尚书·舜典》记载,他被舜任命为农官,“播时百谷”以教民耕种,后世尊为谷神。
契(禼):商朝始祖,曾助禹治水有功。《史记·殷本纪》载其被舜任命为司徒,“敬敷五教”掌管教化,因功封于商地。“禼”为“契”的古体异写字,见于《汉书·古今人表》等文献。
二者并称始见于《孟子·离娄下》“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契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喻指治国需兼顾民生与教化。汉代班固《汉书·董仲舒传》进一步将其塑造为“圣臣”典范,形成“稷契”这一固定文化符号。
在汉语词汇发展史中,“稷契”组合体现了农耕文明“食足而教行”的治理理念,《汉语大词典》收录该词条时,特别标注其具备“喻指贤能辅臣”的引申义,现代多用于典论文献。
“稷禼”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与历史人物及文化象征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构成
合用含义
“稷禼”合称时,指代两位上古贤臣——后稷(周朝始祖,掌管农业)和契(商朝始祖,掌管教化),后引申为德才兼备的贤人。唐代孟郊诗句“主人稷禼翁,德茂芝木畦”即以“稷禼翁”比喻德行高尚之人。
如需进一步探讨相关历史人物或诗词背景,可参考权威古籍或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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