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官吏向上级官署陈报请示的文书。 清 袁枚 《随园随笔·政条》:“今文书申上者号详文。按《左传·成十六年》:‘详以事神。’注:‘善用心曰详。’《宋史·职官志》:‘ 熙宁 四年置检详官。’疑即详文之所由始。”《儒林外史》第四十回:“少保据着 萧云仙 的详文,咨明兵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二回:“藩臺当日即去见了抚臺,商量要动详文参他。”
"详文"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如下:
详文(xiáng wén)指内容详尽、表述细致的文书或文章。核心含义包含:
《汉语大词典》
定义为"旧时官吏呈报上司的文书",强调其公文属性,需完整陈述事由、证据及处理建议(参见:上海辞书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11卷)。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释义为"详细说明事情经过或理由的文字",突出其解释性功能(参见: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
《古代汉语词典》
注明明清时期作为官署往来公文的特定文种,需严格遵循文书格式(参见:中华书局《古代汉语词典》)。
明清官场文书类型(如禀详、申详),需逐级呈报并附证据链(参考: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
扩展至法律文书、学术论述等需严谨表述的文本(例:法律详文需载明事实、法条及论证)。
词语 | 核心差异 |
---|---|
公文 | 泛指官方文书,不强调细节 |
细则 | 侧重条款分解,非完整文本 |
详文 | 强调系统性完整陈述 |
《官场现形记》第三回:"随即备了详文,详报上宪",体现其作为官府上行文书的原始功能。
(注:因未检索到可验证的在线词典链接,来源标注以权威出版物名称替代,实际引用时建议优先采用《汉语大词典》等纸质工具书)
“详文”是古代中国官方文书中的一种形式,主要用于下级官吏向上级官署详细汇报或请示政务。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详文”指旧时官吏向上级陈报请示的正式文书,属于上行公文的一种。其核心特点是内容详尽、格式规范,需明确陈述事由并请求批示。
《儒林外史》第四十回提到:“少保据着萧云仙的详文,咨明兵部”,说明详文在清代政务中的实际应用。
“详”字本身有“细密完备”之意(如详细、详实),在公文中引申为对事务的全面陈述。这一特点使“详文”区别于简单的汇报,更强调内容的完整性和逻辑性。
若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公文体系,可参考《随园随笔》等文献原文。
哀思白兔赤乌百钟卑坐殡车簸扬不得已而用之草剃禽狝察廉赤佬重规抽解楚豆楮钱粗俗之辈吊生动移端秀独酌謡凡俚覆盎门光备龟鹤遐寿规简豪彊恒岳豁如骄侈荚物旧式漻澥领襘沦翳面争庭论靡日不思弥山亘野内涵螃蠏颇说蒲帛攘攫馺踏世禄诗题书后送丧松圆岁金腾仚通明屠苏惋惋帏屏五引先次香架祆神庙掀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