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地和房屋。《礼记·曲礼上》:“献田宅者,操书致。”《史记·平準书》:“ 式 入山牧十餘岁,羊致千餘头,买田宅。” 宋 梅尧臣 《依韵和永叔见寄》:“儻公他时买田宅,愿以藜杖从招携。” 贺锦斋 《澧沅歌》:“抽税筹款征钱粮,催租逼押夺田宅。”
田宅的详细释义
一、基本释义
“田宅”是汉语中的复合词,由“田”与“宅”两部分组成,泛指田地与房屋,常指代个人或家庭的不动产财产。《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田地和住宅”,强调其作为生产资料与生活居所的双重属性。在现代汉语中,该词多用于法律、经济及历史文献中,例如《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田产和房产”,突显其财产性质。
二、词源分解
三、历史文献引证
“田宅”一词在古代典籍中频繁出现。例如《礼记·曲礼上》载“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问士之富,以车数对;问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问国君之富,数地以对”,其中“地”即涵盖田宅。《史记·平准书》亦提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反映田宅在古代社会中的经济意义。
四、现代法律语境
在当代法律体系中,“田宅”涉及物权与继承权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3条明确“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田宅等财产的权属需依法登记确认,体现其法律地位。此外,田宅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载体,与城乡土地管理政策紧密相关。
(注:因在线词典未提供公开引用链接,来源标注为权威出版物名称。)
“田宅”一词的含义可从以下角度综合解析:
指田地和房屋的合称,常见于古代文献与现代生活场景。该词最早可追溯至《礼记·曲礼上》的“献田宅者,操书致”,强调土地与居所的物质属性。
发展为“田园住宅”简称,具有双重特征:
在面相学中,田宅宫指眉与眼之间的部位,广义包含双眼,与资产运势相关。
提示:若需具体古籍原文或建筑案例,可参考《礼记》《史记》等文献,或查阅现代田园住宅设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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