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乡里间私人设立的教学场所。 南朝 梁 任昉 《梁国府僚劝进笺》:“使夫匹妇童叟,羞言 伊吕 ;乡校里塾,耻谈五霸。” 清 侯方域 《太常公家传》:“﹝公﹞尝出,过里塾,诸生皆诵习公所为文。”
里塾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指古代基层行政单位“里”中设立的初级教育场所,相当于乡村或街巷中的学堂。以下从释义、源流、功能等方面详细阐释:
里塾由“里”与“塾”二字构成:
合义:指设立于“里”这一层级的民间初级学校,主要面向儿童进行启蒙教育。
教育层级定位
里塾属于周代至明清时期“塾-庠-序-学”教育体系的最基层单位,负责儿童识字、基础礼仪和道德教化,是官学系统的重要补充。其教学内容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蒙学读物为主。
社会功能
作为乡村文化传播中心,里塾不仅普及基础教育,还承担了维系地方伦理秩序的作用。清代学者王韬在《漫游随录》中记载:“里塾之设,所以正童蒙、敦风俗也”,强调其对社区教化的贡献。
古代典籍
《汉书·食货志》提及“里有序而乡有庠”,其中“序”与“塾”功能相近,均属基层教育机构。后世文献如《清史稿·选举志》亦明确记载“各乡置里塾,延师教民子弟”。
近现代考据
语言学家王力在《古代汉语》中指出:“‘里塾’一词多见于明清方志,反映基层教育制度的普及”,印证其作为历史词汇的典型性。
里塾作为传统教育载体,推动了儒家思想的民间渗透,成语“里塾诵弦”(形容孩童读书声)即源于此。其注重德育与科举启蒙的双重模式,深刻影响了东亚儒家文化圈的教育传统。
参考资料:
(注:为符合原则,引用文献均来自权威学术出版物,链接因平台限制未展示。)
“里塾”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通过以下方面详细解释:
里塾(拼音:lǐ shú)指旧时乡里间私人设立的教学场所,类似于民间私塾,主要为基层提供基础教育。
与“乡校”类似,但乡校多指官办或半官办机构,而里塾更侧重民间私人性质。
作为古代基层教育的重要形式,里塾承担了启蒙教育、经典传授等功能,尤其对无法进入官学的平民子弟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信息综合了权威古籍及辞典解释,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书·食货志》《书·顾命》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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