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周济。 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绪言:“﹝诸先羣哲﹞各竭其心思,出其方术施济之,而横览胥溺之滔滔,终无能起沉痼也。”《中国近代文论选·论戏剧弹词之有关于地方自治》:“竞谈地方自治矣……施济医药也,收养贫苦也:发於名家著述者,汗牛充栋。”
施济是汉语中表示以财物或行动救助他人的复合动词,其核心含义可追溯至古代汉语中的单字释义。《汉语大词典》第5版中,“施”指“给予、布施”,如《论语·雍也》中“博施于民而能济众”;“济”则包含“救助、接济”之意,《说文解字》释为“济,渡也”,引申为帮助他人渡过难关。两字组合后形成“施济”一词,特指通过物质或精神支持帮助贫困者,常见于宗教典籍与社会伦理论述。
该词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定义为“用财物救济穷困的人”,强调无偿性与利他性,例如明代《醒世恒言》中“施济孤寒,供养三宝”的用法。其语义特征包含三个维度:主体主动给予、对象为弱势群体、行为具备持续性。古代佛经如《金刚经》中“以七宝施济众生”的记载,进一步强化了该词的宗教慈善色彩。
在语用层面,“施济”多用于书面语境,区别于口语化的“接济”。其近义词“布施”侧重宗教层面的奉献,“赈济”则专指灾荒时期的官方救助。现代汉语中常出现在慈善机构章程、公益倡议书等文本中,如“成立基金会施济贫困学子”的规范表述。
“施济”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帮助、周济,常用于描述对他人物质或精神上的援助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施济医药也,收养贫苦也”(出自近代文论),体现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持。
“施济”既体现传统文化中“乐善好施”的美德,也反映社会互助的实践。其内涵可概括为通过主动给予实现对他人的扶持,兼具道德与实践双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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