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始皇 三十五年,以儒生是古非今,于 咸阳 活埋儒生四百六十馀人,史称“阬儒”。《汉书·儒林传序》“燔《诗》《书》,杀术士” 唐 颜师古 注:“今 新丰县 温汤 之处号 愍儒乡 , 温汤 西南三里有 马谷 ,谷之西岸有阬,古老相传以为 秦 阬儒处也。”《后汉书·申屠传》:“昔 战国 之世,处士横议,列国之王,至为拥篲先驱,卒有阬儒烧书之祸。”
"阬儒"为"坑儒"的异体字表述,特指中国秦代秦始皇为巩固统治而推行的文化镇压事件。该词由"坑"(活埋)和"儒"(儒生)构成,字面可解作"活埋儒士",其核心含义指向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对持不同政见的知识分子实施的集体处决行为。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建议,将四百六十余名方士与儒生活埋于咸阳,史称"坑儒"事件。此事件与"焚书"共同构成秦代文化专制政策的标志性举措,旨在消除六国文化遗存,实现思想统一。现代考古发现,陕西渭南市境内的焚书坑儒遗址出土的宋代碑刻,印证了该历史事件的真实性。
《汉语大词典》(第三版)明确指出,"坑儒"作为历史专有名词,其词义已从具体事件延伸为文化高压政策的代称。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教材强调,该事件反映了早期帝制时代思想控制与知识阶层间的冲突本质。需注意的是,学界对受难者身份存在争议,部分学者依据《盐铁论》考证,认为被坑者多为方士而非纯粹儒生。
“阬儒”是秦始皇时期因政治思想冲突引发的著名事件,以下是详细解释:
事件背景
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因部分儒生批评秦朝政策(如“是古非今”),主张恢复分封制,与中央集权的法家思想相悖,引发统治者不满。
词义解析
具体经过
秦始皇在咸阳以“诽谤朝政”罪名,坑杀四百六十余名儒生,史称“阬儒”。据唐代颜师古注,事件发生地点为今陕西新丰县温汤附近的马谷西岸。
历史影响
该事件与“焚书”并称,标志着秦朝对思想控制达到顶峰,成为后世批判暴政的典型案例,如《汉书》《后汉书》均提及其对文化压制的负面影响。
提示:关于事件真实性,部分史学家认为“坑儒”可能包含方士等其他群体,但主流记载仍以儒生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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