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督促办理。 清 冯桂芬 《重修吴县学记》:“事(修建学堂)诚在我,诸公但为我理董之可乎?”
(2).订正;整理。 王闿运 《<六书讨原>序》:“承学之士,未达六书以事意为字形,误转注为虚用。且 许 虽博访,未求理董。” 章炳麟 《丁未与黄侃书》:“窃谓理董方言,在证明其难知者,不在疏举其易晓者。” 鲁迅 《坟·科学史教篇》:“﹝ 培庚 ﹞所述理董自然见象者凡二法:初由经验而入公论,次更由公论而入新经验。”
“理董”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细微差异,综合搜索结果可归纳为以下解释:
督促办理
指对事务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有序推进。例如清代冯桂芬在《重修吴县学记》中提到“诸公但为我理董之可乎”,即表达委托他人代为监督事务的请求。
订正与整理
常用于文献、学术领域,表示对内容的修正和系统化梳理。如章炳麟在《丁未与黄侃书》中提及“理董方言”,强调对复杂内容的考据与整理。
构词分析
“理”本义为治理、整理,“董”则有监督、管理之意(参考《说文解字》及汉典解释),二者结合后强化了“系统性管理”的语义。
现代用法
部分资料(如)提到“理董”可引申为“不畏权贵、坚持正义”,但此解释多见于特定语境或网络释义,需结合具体上下文判断。
建议结合具体语境选择释义,若需深入考据可查阅《六书讨原》《重修吴县学记》等文献原文。
《理董》是一个汉字词语,包含了理和董两个字。它通常用来指代某个组织或机构的领导者,可以理解为“主理人”或“负责人”。
《理董》的拆分部首是“禾”和“艸”,分别表示“粮食”和“草本植物”。
《理董》的总笔画数为17笔。
《理董》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字。根据考古学家的研究,最早在甲骨文中出现了类似于《理董》的字形。随着时间的演变和书写方式的改变,这个字形逐渐演变成了现代汉字中的《理董》。
《理董》在繁体字中的写法和简体字相似,只是笔画稍有不同。它的繁体字写作“理董”。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与现代有所不同。《理董》在古时候的写法可能需要参考古代的文字材料和碑文。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地区,写法可能有所差异。
1. 他是这家公司的《理董》,负责决策和管理。
2. 她一直以来都在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理董》。
1. 理解:指理解某个事物或情况。
2. 董事:指企业或组织的管理者。
3. 理论:指关于某个事物的系统、科学的理解和解释体系。
近义词:领导、负责人、主理人
反义词:随从、下属、从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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