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七事子 ”。亦作“ 七事家 ”。犹言七处,七块。 元 马致远 《青衫泪》第一折:“若信着俺当家老妳妳,把惜花心七事儿分开。” 元 无名氏 《争报恩》第四折:“把这厮剐割的七事子,判了个十分罪。” 元 李致远 《还牢末》第四折:“毕竟是行短的天教败,少不得将你心肝百叶做七事家分开。”
“七事儿”是一个源自元代戏曲的词语,在不同语境中有多种变体和含义。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后的详细解释:
基本词义与变体
语境中的具体用法
与“七事”的区分
现代适用性
总结来看,“七事儿”的释义需结合具体文本,但其核心含义始终围绕“七部分”的分割概念展开。若需进一步分析元曲用例,可参考汉典和《青衫泪》原文。
《七事儿》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词语,其中包含七(qī)和事(shì)两个字。这个词语是指七件事,表示涉及到七个不同的事项或事情。
拆分《七事儿》这个词语的部首是七的丨和事的亻。其中,七事儿的第一个字七共有两画,部首丨的三画在第一画中;事的部首为人字旁亻,事共有五画。
《七事儿》这个词可能是中国方言中的词语,具体来源尚未明确。它在口语中常常用来指代七个事情或情况的总称。
《七事儿》这个词在繁体字中的写法与简体字一致,没有区别。
根据古代汉字书写规则,七可能的写法为䒑或柒,事的古代写法较为相似,可能为侍。
1. 他今天要处理七事儿,真是忙碌啊。
2. 我已经解决了六件事,还有一件是七事儿。
七念儿、七巧儿、七味儿、七窍儿等。
七件事、七个事情。
零事儿、没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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