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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造的意思、两造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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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造的解释

[both parties in a lawsuit;both plaintiff and defendant] 原告与被告。也作“两曹”

详细解释

(1).指诉讼的双方,原告和被告。《书·吕刑》:“两造具备,师听五辞。” 孔 传:“两,谓囚、证;造,至也。” 唐 元稹 《戒厉风俗德音》:“语称訕上之非,律有慝名之禁,皆所以防三至之毁,重两造之明。”《明史·叶向高传》:“今两造具在,一讯即情得。” 田北湖 《与某生论韩文书》:“彼听讼者,研鞫两造之情伪,廉得其情,而后断狱。”

(2).双方。 梁启超 《*********未来记》第三回:“所以以前革命家只有本党居主位,敌党居宾位,两造相持,决个胜负罢了。”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七论·‘文人相轻’--两伤》:“于是乎这位 炯之 先生便以怜悯之心,节制之笔,定两造为丑角,觉文坛之可怜了。”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两造”的汉语词典释义详解

“两造”是一个具有特定法律背景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涉诉讼或纠纷中的对立双方。以下从词典释义、词源、应用及现代使用角度进行详细阐释:

一、基本释义:诉讼的双方

二、词源与构成分析

三、法律语境下的应用

四、现代使用与扩展

“两造”是一个源于司法实践的古语词,其核心且标准的释义即为“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它精准地概括了法律纠纷中相互对立的两个主体,具有鲜明的法律专业色彩。尽管在现代日常交流中使用频率不高,但在法律文书、司法讨论及历史语境中仍具重要价值。其词源清晰地反映了“对立的双方当事人”这一核心概念。

网络扩展解释

“两造”是汉语中一个法律术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来源进行解释:

一、基本定义

“两造”指诉讼中的原告与被告双方。该词最早见于《尚书·吕刑》:“两造具备,师听五辞”,意为诉讼双方到齐后,法官才能审理案件。

二、词源与历史背景

  1. 古代诉讼制度
    据《周礼·司寇》记载,诉讼双方需到庭并缴纳象征“正直”的箭矢,若一方缺席或未交箭,则视为理亏败诉。
  2. 词义演变
    早期“两造”包含囚犯和证人(孔传:“两,谓囚、证”),后逐渐专指原告与被告。

三、扩展用法

在非法律语境中,“两造”可泛指对立的双方,如梁启超《新中国未来记》中用于政党竞争,鲁迅则以此比喻文坛争议。

四、相关术语

五、使用示例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诉讼制度或具体文献用例,可参考《周礼》《吕刑》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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