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犹对质。 唐 段成式 《酉阳杂俎续集·金刚经鸠异》:“﹝ 孙咸 ﹞梦至一处,如王者所居,仪卫甚严,有吏引与一僧对事。”《剪灯新话·永州野庙记》:“ 应祥 还家,白昼闲坐,忽见二鬼使至前曰:‘地府屈君对事。’即挽其臂以往。”
(2).合适;相称。 孙犁 《白洋淀纪事·小胜儿》:“娘笑着说,‘这么兵荒马乱,有个对事的人家,我还想早些打发你出去,省的担惊受怕哩!’”
“对事”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根据使用场景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解释:
对质
指在争议或纠纷中,双方当面核对事实或证据。例如:“唐·段成式《酉阳杂俎》记载‘有吏引与一僧对事’”(),这里的“对事”即指对质。
合适;相称
表示事物或行为与情境、需求相匹配。例如孙犁《白洋淀纪事》中“有个对事的人家”,意为“合适的人家”()。
公正客观的处理态度
作为成语使用时,强调处理事务时需保持中立,不受个人情感影响()。例如:“对事不对人”即指就事论事,不针对个人立场。
古典文献中的特殊用法
如《剪灯新话》中“地府屈君对事”,此处“对事”指到地府接受审判()。
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历史文献出处,可参考、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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