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兩造的意思、兩造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兩造的解釋

[both parties in a lawsuit;both plaintiff and defendant] 原告與被告。也作“兩曹”

詳細解釋

(1).指訴訟的雙方,原告和被告。《書·呂刑》:“兩造具備,師聽五辭。” 孔 傳:“兩,謂囚、證;造,至也。” 唐 元稹 《戒厲風俗德音》:“語稱訕上之非,律有慝名之禁,皆所以防三至之毀,重兩造之明。”《明史·葉向高傳》:“今兩造具在,一訊即情得。” 田北湖 《與某生論韓文書》:“彼聽訟者,研鞫兩造之情僞,廉得其情,而後斷獄。”

(2).雙方。 梁啟超 《*********未來記》第三回:“所以以前革命家隻有本黨居主位,敵黨居賓位,兩造相持,決個勝負罷了。” 魯迅 《且介亭雜文二集·七論·‘文人相輕’--兩傷》:“于是乎這位 炯之 先生便以憐憫之心,節制之筆,定兩造為丑角,覺文壇之可憐了。”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兩造”的漢語詞典釋義詳解

“兩造”是一個具有特定法律背景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涉訴訟或糾紛中的對立雙方。以下從詞典釋義、詞源、應用及現代使用角度進行詳細闡釋:

一、基本釋義:訴訟的雙方

二、詞源與構成分析

三、法律語境下的應用

四、現代使用與擴展

“兩造”是一個源于司法實踐的古語詞,其核心且标準的釋義即為“訴訟中的原告和被告”。它精準地概括了法律糾紛中相互對立的兩個主體,具有鮮明的法律專業色彩。盡管在現代日常交流中使用頻率不高,但在法律文書、司法讨論及曆史語境中仍具重要價值。其詞源清晰地反映了“對立的雙方當事人”這一核心概念。

網絡擴展解釋

“兩造”是漢語中一個法律術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進行解釋:

一、基本定義

“兩造”指訴訟中的原告與被告雙方。該詞最早見于《尚書·呂刑》:“兩造具備,師聽五辭”,意為訴訟雙方到齊後,法官才能審理案件。

二、詞源與曆史背景

  1. 古代訴訟制度
    據《周禮·司寇》記載,訴訟雙方需到庭并繳納象征“正直”的箭矢,若一方缺席或未交箭,則視為理虧敗訴。
  2. 詞義演變
    早期“兩造”包含囚犯和證人(孔傳:“兩,謂囚、證”),後逐漸專指原告與被告。

三、擴展用法

在非法律語境中,“兩造”可泛指對立的雙方,如梁啟超《新中國未來記》中用于政黨競争,魯迅則以此比喻文壇争議。

四、相關術語

五、使用示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訴訟制度或具體文獻用例,可參考《周禮》《呂刑》等典籍。

别人正在浏覽...

嗌喔卑贊廷式冰魂雪魄財錢惝恍饬樸刍説大虐蕩平丹童倒閣調察調赴額設訛言謊語繁雲飛足根車害疼何處鶴身皇門惠色混成協交飛狡性筋皮沮憚隽資看茶恇懼饋遺陵蹈騾驢慢行馬仔梅花屋主末座募兵制彷徨葡萄糖切麪啓發親識齊言盛意識變適要施醫順履松腴縮手縮腳跳龍門推闡無塵子纖掌鮮妝消極因素獬豸冠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