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缴纳田赋之民户。《明史·食货志二》:“里甲催徵,粮户上纳,粮长收解,州县监收。粮长不敢多收斛面,粮户不敢搀杂水穀糠粃。”
(2).方言。地主。《太平天囯歌谣》:“毛竹笋,黄又黄,农民领袖 李忠王 。种田人见了他赛过亲娘,粮户见了他像见阎王。” 周立波 《暴风骤雨》第一部六:“ 伪满 压迫咱们十四年,粮户苦害我们几千年。” 李劼人 《天魔舞》第二章:“何况说起来,你还有家当,大小总算个粮户。”
"粮户"是汉语中具有历史演变特征的复合词,在不同语境中呈现多重含义:
基本词义 据《现代汉语词典》记载,"粮户"本义指承担国家粮食赋税的农户,特指明清时期负责向官府缴纳田赋的民户。该词由"粮"(粮食赋税)和"户"(户籍单位)构成,体现古代赋税制度的基本单元。
历史制度演变 在中国赋役制度史中,"粮户"在明代演变为特定职务。《中国历史大辞典》指出,明初推行粮长制时期,"粮户"指被官府指派负责税粮征收、解运的基层管理人员,多由当地田产大户担任,承担赋税催收与质量核验职责。
地域性引申义 清代地方志显示,四川方言中"粮户"专指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地主阶层,该用法延续至民国时期。如《巴县志》记载的"粮户执照",即为地主土地产权的官方凭证,这类群体通过收取地租维系经济地位。
社会职能辨析 现代学者研究指出,粮户具有双重社会属性:既是国家赋税体系的执行末端,又是地方经济权力的掌控者。在《清代赋税制度研究》中,粮户被描述为"连接官府与佃农的中间阶层",其职能涵盖税粮管理、土地纠纷调解等事务。
“粮户”是一个历史词汇,主要包含两层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在明代税制中,“粮户”指直接向官府缴纳田赋(粮食税)的普通农户。根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当时的税收流程为:
在四川等地方言中,“粮户”代指地主阶级,常见于近代文学作品和民间语境:
如需更深入的历史背景,可参考《明史·食货志》或近现代地方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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