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指县令、录事参军一级的地方官吏。 宋 范仲淹 《上执政书》:“初入令録之人,并可注録事参军。如无员闕可授,大县簿尉,仍赐令録之俸。” 清 钱大昕 《廿二史考异·宋史十二》:“ 宋 初,选人寄禄官凡四等……録事参军、县令,谓之令録。”
“令録”是宋代官职体系中的特定称谓,其含义及背景可综合多个来源梳理如下:
一、基本释义 该词指宋代县令和录事参军一级的地方官吏,属于基层行政官员的统称。其中:
二、历史背景 据范仲淹《上执政书》记载,宋代对初入仕途者常授予录事参军职位,若无空缺则安排至大县担任主簿或县尉,但仍享受令録级别的俸禄。清代学者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中也证实了这一官职层级划分。
三、职能特点 作为地方行政的重要环节,令録级官员兼具两种职能:
四、词源演变 字面由“颁布命令”与“记录事务”组合而成,后特指承担这两种职能的官员群体。该称谓主要通行于宋代,后世逐渐被其他官名取代。
建议需要具体历史文献考证时,可参考《宋史·职官志》或范仲淹相关奏疏原文。
令録(lìng lù)是一个汉字词,由“令”和“録”两个字组成。
“令”字的部首是亻(人)部,总共有5画。而“録”字的部首是金部(钅),总共有16画。
“令録”在古代最初是用于记述或记录命令、法规、官吏的行为等事项的文字。在现代,这个词的含义已经扩展,可以表示记录、备忘录、清单等意思。
繁体字的写法为“令錄”。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和现代有一些不同。例如,在《康熙字典》中,字的形状和笔画可能会有些差异。但总体上,令録的字形和现代的写法差别不大。
1. 他写了一份令録来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
2. 我在这本令録中记录了所有需要完成的任务。
1. 令谕(lìng yù):指下发命令或指示。
2. 书録(shū lù):指书籍中的记载、纪录。
3. 报録(bào lù):指记录或记载的报告。
记述、记载、纪录、记录等。
忘却、遗忘、遗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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