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 南北朝 时,南人讥北人粗鄙,蔑称之为“傖父”。《晋书·文苑传·左思》:“初, 陆机 入 洛 ,欲为此赋,闻 思 作之,抚掌而笑,与弟 云 书曰:‘此间有傖父,欲作《三都赋》,须其成,当以覆酒瓮耳。’”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雅量》:“昨有一傖父来寄亭中,有尊贵客,权移之。”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九:“ 南朝 谓北人曰‘傖父’,或谓之‘虏父’。” 清 吴伟业 《送周子俶张青琱往河南学使者幕》诗之三:“二 陆 来 江 左,三 张 入 洛 中……傖父休轻笑,吴儂雅自雄。”后用以泛指粗俗、鄙贱之人,犹言村夫。 元 刘敏中 《黑漆弩·村居遣兴》曲之一:“长巾阔领深村住,不识我唤作傖父。”《二刻拍案惊奇》卷一:“傖父何知风雅缘,贪看古蹟只因钱。” 清 顾炎武 《与黄太冲书》:“离羣索居,几同傖父,年逾六十,迄无所成。”
“伧父”是古代汉语中一个具有地域歧视和文化贬义色彩的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文献资料归纳如下:
伧父(拼音:cāng fǔ),原指晋南北朝时期南方人对北方人的蔑称,意为粗鄙、村野之人,后演变为对缺乏教养或身份低微者的泛称,类似“乡下佬”“村夫”。
历史背景
该词最早见于《晋书》《世说新语》等文献。魏晋时期南北文化差异显著,南方士族常以“伧父”讥讽北方人粗俗(如陆机嘲笑左思作《三都赋》一事)。
例句:
“此间有伧父,欲作《三都赋》,须其成,当以覆酒瓮耳。”
——《晋书·左思传》
词义扩展
宋代以后,“伧父”逐渐脱离地域指向,泛指粗朴、鄙贱之人,甚至成为文人自嘲的谦辞。
例句:
“重来京国多时住,恰做了白发伧父。”
——冯子振《鹦鹉曲·故园归计》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伧父”不仅反映了古代地域文化冲突,也体现了语言在历史中的动态演变。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晋书》《世说新语》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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