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fight hand to hand]∶双方搏斗
(2) [make an obeisance by cupping one hand in the other before one’s chest]∶拱手
(3) [arm in arm]∶手挽手
交手东行
(1).携手。《楚辞·九歌·河伯》:“子交手兮东行,送美人兮南浦。” 朱熹 注:“交手者,古人将别,则相执手,以见不忍相远之意。”《南史·李安人传》:“ 安人 少时贫,有一人从门过,相之,曰:‘君后当大富贵,与天子交手共戏。’”
(2).拱手。形容恭敬,恭顺。《汉书·燕剌王刘旦传》:“前 高后 时,伪立子 弘 为皇帝,诸侯交手事之八年。” 颜师古 注:“交手,谓拱手也。”《新唐书·尉迟敬德传》:“大王即不听,请从此亡,不能交手蒙戮。”
(3).交战;搏斗。《宋书·殷琰传》:“贼至不击,復欲何待?且统军在后,政三二里间,比吾交手,何忧不至。”《金史·白华传》:“行省当领军出 关 宿 华阴 界,次日及 华阴 ,次日及 华州 ,略与 渭 北军交手。” 周立波 《暴风骤雨》第一部六:“他跟老虎一交手,两边打得气乎乎,老虎看看要败了,连忙说:‘停一停。’”
“交手”在汉语中具有多重含义,其核心词义源于动作与互动的结合。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交手”指双方以肢体接触的方式进行对抗或较量,例如“两人在擂台上交手”。这一行为常见于武术、竞技体育等场景,强调直接的身体互动与技巧比拼。
从词源学角度分析,“交手”由“交”(相互)和“手”(肢体动作)组合而成,最早可追溯至古代文献中描述武艺较量的记载。《汉语大词典》指出,该词在唐代已用于描述武士比武场景,如“两军阵前,勇士交手”,体现其作为军事术语的历史渊源。
在现当代用法中,“交手”延伸出比喻义,泛指各类竞争或对抗关系。例如商业领域“两家企业多次交手争夺市场份额”,此用法被《商务汉语词典》收录为常用商业术语。语言学专家王力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特别强调,该词的引申使用需结合具体语境,避免语义混淆。
相关词组包含“正面交手”“交手回合”等,近义词有“较量”“对阵”,反义词则为“避战”“休战”。在语法功能上,该词多作谓语使用,如“他们已交手三次”,符合《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对动作动词的归类标准。
“交手”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现代语境下,“交手”主要指实际对抗,而古代含义多与礼仪、情感相关。需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意义。如需更多例句或文献出处,可参考、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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