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戏弄新娘。犹今之闹新房。 晋 葛洪 《抱朴子·疾谬》:“俗间有戏妇之法,於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黷,不可忍论。”
戏妇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特定词汇,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婚礼习俗中的一类行为。以下是基于权威文献的详细解释:
“戏妇”指古代婚礼中,宾客对新娘进行的戏谑、调侃行为,常见于“闹房”环节。《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婚礼时亲友对新妇的嬉戏逗乐”,强调其娱乐性与礼节性并存的特点。该词由“戏”(嬉戏)与“妇”(新娘)组合而成,反映了传统婚俗中的人际互动模式。
根据《中国风俗通史》记载,戏妇习俗最早可追溯至汉代,是“婚礼六礼”后亲友表达祝福的仪式化行为。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中亦提到:“娶妇之家,弄新妇,以戏笑为乐”,佐证了其广泛流传性。此类行为需遵循“不逾矩”的原则,避免过度冒犯。
戏妇在古代具有双重意义:
明清时期,部分地区的戏妇习俗逐渐演变为更节制的“说吉利话”,现代则多见于民俗表演或特定地域的传统婚礼中。
当代学者指出,戏妇习俗需与低俗婚闹严格区分。《中华民俗文化研究》强调,传统戏妇“以文雅为主”,而现代某些恶性婚闹实为“对古俗的曲解”。这一辨析对理解传统文化与现代伦理的关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戏妇”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方向:
传统婚俗中的行为
指古代婚礼中“戏弄新娘”的习俗,类似于现代的“闹新房”。这一用法最早见于晋代葛洪的《抱朴子·疾谬》,其中提到“俗间有戏妇之法”,即在婚礼场合中,众人通过言语调侃或行为戏谑新娘,属于一种民间婚俗。
引申的贬义用法(较少见)
个别现代资料(如)将其解释为形容女性行为轻浮、不正经的贬义词,但此用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与方言或特定语境下的引申有关,需谨慎使用。
补充说明:
建议结合具体文献或语境进一步确认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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