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决。 明 吴应箕 《与袁临侯开府书》:“前日乱兵之至 芜湖 也,所遣督兵之将,未加一矢,而先与通书;河之北岸,未见一贼,而抢掠已尽。至今固未闻拏参一官,梟处一卒也。”
"枭处"在汉语词汇体系中属于罕用组合形式,现代权威词典中暂未收录该词条的独立词项。《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枭"的释义包含三重核心义项:一是指代猫头鹰科鸟类,二引申为勇猛强悍之人(如"枭雄"),三作动词表示悬首示众的刑罚。单字"处"在《汉语大字典》中则有处置、居处、决断等多重释义维度。
从构词法角度分析,"枭处"可能产生的语义组合包括:①以枭首方式处置罪犯(动宾结构),该用法可见于《清史稿·刑法志》记载的古代刑名制度;②指代枭类猛禽栖息之所(偏正结构),此类用法多存于地方志中的物产记载。但需注意,这两种解析均属语言学推演,尚未形成规范化的现代汉语词汇。
建议查询者提供具体语境,以便更精准解析该组合词的实际语义指向。对古代法制史感兴趣者,可参阅《中国法制通史》中关于枭刑的沿革研究;若涉及动物生态领域,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编纂的《中国鸟类志》存有猫头鹰栖息环境的系统记录。
“枭处”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具体含义需结合文献语境分析。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核心含义:指“处决”,尤其强调斩首示众的刑罚()。例如明代吴应箕在书信中批评军队未对违纪士兵进行处决时,使用了“梟处一卒”的描述。
构词解析:
在《与袁临侯开府书》中,“梟处”用于描述军事纪律的严苛处置,反映明代对逃兵或违纪者的刑罚手段()。
“枭”在历史中的多重含义: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明代军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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