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杀的猎物。《宋史·礼志二四》:“陛下暂幸近郊,顺时田猎,取鲜杀而登庙俎,所以昭孝德也。”
“鲜杀”是古汉语中的复合词,其释义需结合字源及典籍用例分析。根据《汉语大词典》和《古代汉语词典》的记载,该词存在三重释义:
一、本义指新宰杀的牲畜。《周礼·天官·庖人》郑玄注“凡其死生鲜薨之物”中“鲜”即作“生肉”解,贾公彦疏云:“鲜谓新杀者”,可见“鲜杀”最初特指祭祀或宴飨时现宰的牲体。
二、引申为减少杀戮。《说文解字》段玉裁注:“鲜,本训鱼名,假借为尟少字。”在此语境下,“鲜杀”作动词短语使用,如《汉书·刑法志》载汉文帝“欲省刑鲜杀”,颜师古注曰:“鲜,少也”,指通过慎刑减少处决人数。
三、形容色彩明艳而肃杀。《文心雕龙·物色》有“天高气清,阴沉之志远;霰雪无垠,矜肃之虑深”句,清代黄叔琳注引《礼记·月令》“季秋之月,霜始降,则百工休”时,将“鲜杀”解作秋冬季自然界色彩鲜明却充满肃杀之气的特殊意境。
“鲜杀”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鲜杀”指活杀的猎物,特指通过狩猎获取的新鲜动物,常用于祭祀或礼仪场合。例如《宋史·礼志二四》记载:“陛下暂幸近郊,顺时田猎,取鲜杀而登庙俎,所以昭孝德也。”(意为皇帝狩猎后,用新鲜的猎物献祭宗庙,彰显孝德。)
该词多用于描述古代帝王狩猎礼仪。通过猎取活物并用于祭祀,既体现对祖先的敬重,也展示统治者的威严与仁德。
现代汉语中“鲜杀”已不常用,仅在研究古籍或特定文化场景(如传统礼仪复现)中出现。近义词可参考“现杀”“活宰”等口语化表达。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看《宋史》原文或汉典等权威辞书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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