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犯扰乱;干犯扰乱。《北齐书·高市贵传》:“ 紇豆陵步藩 之侵乱 并州 也, 高祖 破之, 市贵 亦从行有功。” 宋 俞文豹 《吹剑录》:“实能外形骸,以理自胜,不为事物侵乱。” 清 曾国藩 《江宁府学记》:“道家称天,侵乱礼经,实始于此。”
“侵乱”是由“侵”与“乱”构成的复合词,在汉语中具有双重语义内涵。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侵”指渐进式侵犯、侵占,如《左传·僖公四年》载“侵蔡”即指军事进犯;而“乱”本义为“治丝不整”,引申为秩序崩坏,《说文解字》注“乱,不治也”。二字合用时,既包含侵犯他者权益的行为,又强调该行为引发的秩序紊乱状态。
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多用于描述军事冲突,如《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匈奴“侵乱中国”即指边疆袭扰引发的社会动荡。至现代汉语体系,《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其释义扩展至非军事领域,涵盖经济侵权、文化渗透等导致社会失序的复合型破坏行为,例如“网络信息侵乱”可指代数据泄露引发的社会信任危机。
词汇演变轨迹显示,其核心语义始终围绕“侵犯行为”与“混乱结果”的因果关系展开,符合汉语双音词“并列结构”的构词规律。当代语言应用场景中,常见于法律文书、时政评论等正式语境,如《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中,“侵乱社会秩序”被列为犯罪构成要件。
“侵乱”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解释如下:
核心含义
多用于描述外部势力对某一领域(如领土、社会、思想等)的侵犯与扰乱。例如:
语境扩展
也可指个人或事物对他人权益、规则的干扰,如宋代俞文豹《吹剑录》中“不为事物侵乱”,强调以理自持、抵御外界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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