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无罪而被捉拿入狱。《后汉书·董卓传》:“其中有为 傕 ( 李傕 )所枉繫者, 傕 恐 茂 ( 裴茂 )赦之,乃表奏 茂 擅出囚徒。”《新唐书·虞世南传》:“又 山东 淫雨, 江 淮 大水,恐有冤狱枉繫,宜省録纍囚,庶几或当天意。”
“枉系”是一个汉语双音词,其含义及背景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含义
“枉系”指无罪而被捉拿入狱,多用于描述古代司法不公导致的冤案。例如《后汉书》记载李傕曾诬陷他人入狱,即为“枉繫”的典型场景。
词源与文献出处
该词最早见于《后汉书·董卓传》和《新唐书·虞世南传》,均强调“无罪受刑”的核心含义。如《新唐书》提到因天灾怀疑有冤狱,需核查囚犯是否被“枉繫”。
字义分解
文学关联
唐代诗人沈佺期曾作《枉系》组诗,以诗明志,表达对忠诚反遭诬陷的愤懑。
现代使用注意
需注意该词属于古汉语词汇,现代多用于历史或文学语境。部分方言区(如粤语)可能存在引申用法,但非主流含义。
总结来看,“枉系”集中反映了古代司法制度下个人权利易受侵害的现象,兼具历史研究价值与文学意象功能。
《枉系》是一种方言词汇,在意义上相当于普通话中的“无关”、“不相关”或“没有关系”。它通常用来表示某事与某人无关或与某情况无关联。
《枉系》这个词可以拆分成两个部首:木和系。部首“木”表示与树木有关,部首“系”表示有关系、连接。《枉系》共有9个笔画。
《枉系》一词源自广东话,广东话音译为“mong hai”。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个词在讲广东话的人群中非常常见。
繁体字形为「枉係」。
古时候,《枉系》一词的写法略有不同。可能用「枉是」或「詀是」来表示。
1. 佢話我枉系,但我真係唔知道佢講乜嘢。
2. 枉当年我好努力读书,最后好多人竞争上岗,而我却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
1. 枉费:指白费努力或付出。例如:“他这么懒,你跟他解释也是枉费。”
2. 无关:指与某事没有关系。例如:“这个问题与我无关,请问其他人吧。”
无关、不相关、无牵连、无影响。
相关、有关、牵连、影响。
【别人正在浏览】